陆志中离开马棚后,悄悄溜进了苏州城。

为了躲开黑衣人的追杀,陆志中买了身新衣服,租了间客房,要乔装打扮一番。

脱下能抖出一层灰的旧衣袍,摘掉破瓜皮帽,散开杂乱的长辫子,用热水擦一把脸。陆志中一回眸,洗澡水蒸腾的热气扑在她光洁的鹅蛋脸上。

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人。只是出来闯荡江湖,乔装成男人也好,老太婆也罢,甚至是如今扮成乞丐,于她而言早已是家常便饭。

陆志中钻进洗澡水里。她很珍惜泡澡的机会,因为她不知道,她是否还有命泡下一回澡。

突然,房门洞开。

紧接着,房门“吭哧”被关个严实。

陆志中背对房门靠在木桶上,异常冷静地说:“你终于肯出来见我了?”

“听说你一直在找我。”背后男人的声音浑厚有力。

陆志中冷笑,“没有,最近才开始找的。”

“哦,你找我什么事?”男人很冷漠。

陆志中气得死死抠住木桶边缘,指甲深深陷进木头里。她努力平复心情,缓慢说:“上次不告而别,我就是想问问为什么?”

“立场不同,没为什么。志中,你别找我了。”说完,男人推门而出。

陆志中很不争气地抽泣了,后来还忍不住哭出声音来。

曾经,这个男人,是她最敬重的兄长,也是最爱的情郎。养父一共收养了三个孩子。大哥时未敏,粗鲁莽撞,时常办错事。但二哥蔡思明不同,从小就聪慧过人,对于她这位小妹也是关爱备至。蔡思明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也是最疼爱他的男人。

不知是多少年前,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陆志中就深深爱着自己的二哥。她飞蛾扑火,为爱不顾一切。蔡思明拒绝她的那天,陆志中为了表达真爱的决心,竟然拿把刀捅了自己。

陆志中哭着摸了摸腰上的刀疤,刀疤在水里,折射使它变成了一个三角形。

陆志中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该放手了。蔡思明宁肯背叛养父,加入什么八卦教,也不愿意同她呆在一处。她还有什么理由坚持?

她再也不要为任何人轻易付出生命了,简直太愚蠢!她忽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她继续泡澡,即便感情要匆匆逝去了,至少她还有命可以泡澡,她就该好好珍惜——这是江湖教她的!

夜幕沉沉,洗澡水的温热减弱。

陆志中起身擦干肌肤上的水珠,穿上新买的干净白内衣,编好男子的发辫,再往脸上贴了一把络腮胡子。她这一次要乔装成富裕的商人。

于是,她往手上套了一个翠玉扳指,穿上金灿灿的大褂,最后,戴上一顶镶了绿松石的金边瓜皮帽子。好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陆志中一扫颓废,大摇大摆出门去,钻进络绎不绝的人流,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苏州府衙档案房,烛光跳跃,马三阳趴在书桌上。

鹿娃的卷宗快被他翻烂了,马三阳依旧没什么头绪。

他趴在书桌上盯着烛光看。

他们平民老百姓,多是用油灯照明。蜡烛,太贵了。而蜡烛的光与油灯不同,有些偏白,光束也够大,在蜡烛下看书确实字迹清晰不少。即使不小心碰倒了蜡烛,扶起就好了,谁也不会多担心什么。

可油灯不一样,母亲便是死在翻倒的油灯引起的大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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