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津有味吃着面条的项风被薇薇突如其来的问题问的一愣。随后薇薇就把手机放到他面前。一半面条挂在嘴里另一半还在碗里的项风同学“吸溜”一口把面条吞进肚:“我看看。”

手机屏幕上是一双白色帆布鞋,款式还挺跟潮流的。项风抬头看了薇薇一眼,今天薇薇上身穿了一件白色T恤,下身和脚上……呃,他现在看不到,得弯下身子才能看到……你们想啥呢,身为一个设定的三观极正的男主角项风才不会做故意弯下身子去看人家一姑娘下半身穿的是什么这么没节操羞先人的事情。

他记得下楼的时候看到薇薇下半身穿的应该是一条白色短裤和一双白色拖鞋。

薇薇好像对白色情有独钟,项风印象中她的所有衣服都是白色的。但这也跟她的气质和白皙的皮肤相匹配,流露着一种纯洁无暇的美(咳咳,我这是很纯洁的主观评价哈)。项风同学对穿得东西没什么研究,他身上现在就简单的套了一件T恤和大裤衩,脚上也是一双拖鞋,都是从某宝买的。理性告诉他现在最好不要发表什么意见,对一个女人身上穿的东西指指点点,你稍微说错一句话离死就不远了。况且对方还是一只随时都能要了你的小命的九尾狐妖。

“嗯,还行。”索性,项风同学来了一句万金油的评语,把手机还给薇薇低头继续吃自己的面。

“这样啊。”薇薇好像有点不满意,又找了一双给项风看,“那这双怎么样?”

“还可以吧……”

“哦……那这双呢?”

“噗!”项风同学一口面条差点没吃进肺里,瞬间呛的脸红脖子粗,“咳咳……咳咳……”

“老板我知道我做的面条好吃,你不用急,锅里还有呢。”

项风:“……”

惧于薇薇非正常生物的淫威,项风同学只好接过手机扫了一眼屏幕。还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相较于前两双也只是图案不一样。项风实在搞不明白就这样的鞋子还有什么可挑来挑去的地方。他自己买衣服就随便的多,看上一件价格只要在自己经济承受范围之内基本就是这个了。项风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次如果自己还是“还行,还可以吧……”之类的敷衍回答,薇薇一定还会找出另一双鞋子给他看。鬼知道她的购物车里到底收藏了多少这种鞋子。就在项风同学努力思考想要找到一个既能让薇薇满意又能不违背自己良心的评语时,大门突然咯吱一声开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项风和薇薇的目光都被这道突如其来的开门声吸引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人,那人腰间挂着的两把长刀瞬间就暴露了他的身份,是霍格。薇薇盯着霍格看了好一会,脸上明显写着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似乎这个时间霍格出现在这里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按照这位大剑豪的生活习惯这个时候不应该是在公园里锻炼身体吗?薇薇的大脑慢了一拍最终还是反应了过来,“呀,大剑豪,你回来啦,吃早饭没?锅里还有面条。”

“不用了,谢谢。”霍格越过薇薇目光直接落在项风身上。自从他第一次看见项风时他就知道——虽然那个时候项风还处在昏迷的状态,这个人类就是能帮助自己完成修行的那个人。看来那个老家伙没骗自己,这趟果然没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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