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叮铃”!
马颈上的铃铛随着马儿一颠儿一颠儿的不断摆动,一队车马除了转动的木质车轮和铃铛的声音,也就只剩这些马偶尔打个喷嚏,才能让人知道还有活物的存在。
楚烈的身体随着马上下颠簸,看了看天上慢吞吞漂浮的白云,大感无聊。
回头望去,这些人都是一脸疲惫,有个别几个甚至还坐在马上打起了盹。
队伍最前方的杜仲更是一脸沧桑的样子,这些天长出的胡茬也没见刮一刮,身上还隐隐散出一股酸臭的味道。在上午太阳的照耀下,油腻的头发更是反射着光泽。
虽然以前执行任务时的环境比这差的不在少数,但一般情况下,楚烈对生活的要求也是极高的。况且他向来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看着这一个个脏不垃圾的样子,就失去了和他们继续交谈下去的欲望。
回头看了看那小姐坐得车厢,楚烈就好生羡慕。要是坐在里面不但身体上可以免受这颠簸劳累之苦,更能和那娇媚婀娜的小姐交谈一番,再不济也能和她的丫鬟说几句话。
哪里像和杜仲聊天,三棒子打不出来半个屁,说来说去就那几句话,什么狗屁聊天,简直就是扯淡!
跟着杜仲一行人,楚烈虽然无聊,却也落是悠闲,偶尔和杜仲扯皮。或者偶尔发愣,想一想以前石决明“引荐”的几个姑娘,还未觉察时光时光流逝,就已经出了关内,还有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快到青贺山。
“楚兄弟!”
楚烈正在沉思,一声浑厚的声音传来。
“再有半天,我们就到了关外最繁华的博客图城。”
“杜大哥以前来过这里?”楚烈见他这么熟悉这里,不禁驱马上前,好奇的问道。
“呵呵,不错,十年前我随我家少主来过这边买马,曾经路过博客图城。”杜仲回答道。
“你家少主?”楚烈疑问道。
“奥,我家小姐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大少爷今年已经快四十岁了,十年前我就随他来的关外。”
“原来如此。”虽然楚烈对杜语若十分好奇,事关杜家的家事,他也不便问起。
“出发之前大少爷和大小姐就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说一定要照顾好好小姐,若不是帮里的事情实在是太要紧,他们也一定是要跟着来的。”杜仲却是提起了兴致,对着楚烈滔滔不绝。
“还有那博客图城,是关外最大也是最繁华的都城,北方各个民族还有很多外邦来的夷人都会在那里做生意,堪称京城以北最大的贸易市场!”杜仲眉飞色舞,说个不停。
相处多天,楚烈从未见杜仲如此活跃,当即也被勾起了兴趣,问道:“那这博客图城如此繁华,可有什么好玩的新奇玩意?”
杜仲抠了抠油腻腻的头发,说道:“十年前我来的时候,记得博客图城里有一个盛大的节日,名为‘祭天’。传说千年以前,这里的人民崇拜太阳图腾,每到冬季,天气转冷,他们认为太阳的力量减弱,就会通过祭拜太阳的方式,来回馈太阳神。这个习俗一直保持下来,所以在冬天,每个月中旬,都会有一天来举办大会,有趣的很!”
楚烈被勾起的兴趣,长途跋涉多日,一路所见,除了一望无垠的积雪,别无他物,无聊的要命。况且吃的都是干粮,嘴里快要淡出个鸟来。
更何况到这里也已经算是安全地带,不用担心小命,他向来标榜享受至上,口腹之欲得不到满足,心里早就不快活。一听到这博客图城如此繁华,到底年轻力壮,血气方刚,心里的一点小心思就快要按耐不住了。
“那么,博客图城里的姑娘漂亮吗?”楚烈望着杜仲,问道。
“漂亮!那里不但有我中原人,还有当地民族,更有从西域和外邦来的人,博客图女人的风情,可是和中原的大不一样啊!”杜仲一脸“我懂得”的样子,对着楚烈大笑道。
“真的?”楚烈十分怀疑杜仲在吹牛。
“哎呀!你还不信?去了你就知道了。”杜仲见他不相信自己,笃定的说道:“就怕到时候你乐不思蜀,走得时候舍不得,连腿都迈不开了。”
二人终于找到了共同话题,像是相交多年的挚友一般,虽然是一丘之貉,却表现像是伯牙子期。明明说得是粗言秽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谈论高山流水。若是被哪个老学究听见,定要骂着两人伤风败俗,有伤大雅。
……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