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三角旗上刻画着张开翅膀的雄鹰,这是鹰之团的旗帜,佣兵团拔营了,离开贝索利亚城,向着皇家骑士团窜逃的放向追击而去。所有重装备全部抛弃在营地,轻装上阵,每人只带七日用度的干粮,至于马匹的马料,只能路过费索亚小镇的时候补给。按照皇家骑士团的行军速度,不出五日就会抵达下一座城市,到时候可就措施良机了。所以墨菲下令,务必在三日内追上皇家骑士团。
一刻不停的急行十四个时辰,鹰之团已经人困马乏,终于抵达补给点,费索亚小镇,佣兵团涌入让镇上的人,心惊胆跳不已,以为战争就要来了。
墨菲派了一队佣兵,拜访了当地最有名的商人,不一会儿马料就准备齐全,送至鹰之团临时驻扎的营地。
“佣兵老爷,马料已经给你,你看这钱?”一名大腹便便的商人,露出拮据不好意思的表情。
财务官让下属拿出一个重重的钱袋子,递给商人:“收好,这里是三百二十三金,比市价还高了半成。”
商人感激万分的接过钱袋:“谢谢佣兵老爷,谢谢,你们真是好人,比那个叫什么皇家骑士团的,要好多了,那群混蛋到这里吃喝不说,还一个铜子都不给。”
墨菲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知道他们士兵损伤情况?还有携带多少伤员吗?”
商人疑惑的看着这个比女人还漂亮的佣兵:“这是?”
财务官冷哼一声:“这是我们佣兵团团长,还不恭谨的把情报说出来。”
商人吓得脚步一个踉跄:“按照他们吃的饭,马匹所用马料,他们应该还有一千两百余人,马匹不足一千,但具体伤员我就不清楚了。”
“多给他十个金币,送他出营,安排好人员换班,五个时辰后启程。”说完,墨菲就反身离去。
出了雇佣兵的临时营地,肥胖商人带着几十名收购的奴隶,坐在马背上向自己的城堡行去。手里握着一枚十足的金币,开心不已:“早知道这群佣兵这么好忽悠,就在马料里面加点粗料,价格在说的高些,也好补充前天那群该死的骑士团造成的损失。”
牵马的马夫:“老爷,虽然这群佣兵看起来很好说话,但是你看他们的兵器,上面不少都有豁口,说明是百战之师,还是不要惨假的好。”
商人当场喝骂马夫:“你懂个屁,掺一点假,最多就是让马有些痢疾,跑长途没什么力而已,谁能看的出来。我看这些人,十有八九还是要回来经过这里,不行回去就得准备,让人把马料切好,等着这群肥羊。”
咻,一只利箭射在了马蹄前,惊的马抬起前蹄,发出斯鸣,坐在马背上的大腹商人,从上面滚了下来:“敌袭!快保护我。”胖商人伸手灵敏的爬起来,躲在马夫的身后。
奴隶从马车上面抽出利刃,纷纷戒备,哗啦啦,从黑暗中走出一大堆佣兵,甲胄样式各式各样,兵器也大多不相同。只是领头是一名金发青年,骑着高达骏马:“喂,就你,别躲了,不是来杀你的,妈的,你再不出来老子下令,把你们全部杀光。”
“不要啊!”胖嘟嘟的商人,连滚带爬的走出来,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只是个商人啊,可怜的商人啊,我没钱啊,那群天杀的佣兵团,一个子都没给我啊,我穷啊。”
一名佣兵翻身下马,从地上捡起一枚花纹精美的金币,递给金发青年:“头,库尔德发行的金龙,正面是路易斯三世的头像,反面是云纹,这商人不老实啊。”
商人张口结舌:“我、我、我,这是那个天杀的偷的,给我自己站出来。”
金发青年摇摇头,对这种要钱不要命的商人,实在是无语了,打了一个响指,周围的佣兵纷纷拔出兵器:“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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