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婴还是没拗过小歌,但同意之后他表示自己准备去角斗场。 小歌愣了下。“为何去角斗场?” 莘城角斗场可是出了名的臭名昭著,死在其中的人太多了,多到估计莘城自己都不清楚。 人活着,在满足了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时,精神空虚无聊的话,不免追求起刺激来,莘城角斗场便是因此应运而出的产物,专门为那些有钱或有权亦或两者皆有更有闲的人准备的消遣之地。 拿自己的命去追求刺激,没几个人做得出来,尤其是有钱有权的人,自己拥有那么多东西,若是死了,那家里多好的美姬美酒都享受不到了,因此莘城角斗场玩的是别人的命。 血淋淋的生死搏杀,胜者活,败者亡。 而搏杀的内容之丰富,小歌一直都觉得,建立这座角斗场的人要么是丛林法则的信徒,要么就是个变态。 角斗场中搏杀的奴隶有角斗场自己养的,也有客人带来的,还有一些不是奴隶的,但纯粹想用生死来磨练自己的力量或是想赚钱的武士。搏杀的方式有人与人之间的搏杀,更有人与猛兽之间的搏杀,前者是血淋淋的杀人现场,后者,多半可以观赏一个大活人是如何被猛兽给吃掉的。 小歌没劝子婴不要去,只是将角斗场内部的血腥凶残与子婴巨细无遗的介绍了,然后表示:你现在还要去吗? 子婴表示,还要去。 小歌闻言没再说什么了。 见小歌不再说什么,子婴很是诧异:“为何不继续劝了?” “决定权在你手里,而我已经告诉了你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小歌理所当然的回答。 子婴笑了。“小歌你是个很有趣的人。” “是可爱又有趣。”小歌补充。 “嗯。”子婴点头表示赞同。 “关于角斗场里的事,你也是看书看来的?” “不是,是我的一位祖先就是从角斗场里出来的奴隶。”小歌回答。 子婴瞅了瞅小歌深邃的轮廓,立刻脑补出了异族被人贩子拐卖至莘城角斗场,历经千辛万苦逃出莘城慢慢在华族地盘里扎根的故事。 为何不是被人给买走从而改变了命运? 小歌方才已经说了,莘城角斗场的奴隶要么死在角斗场里,要么被人买走做死士,而死士,有几个是好下场的?要么死在任务中,要么因为知道太多,在主人死的时候做为主人的殉葬品与主人生前喜爱的牛马一同长眠于殉葬坑。 小歌看得出子婴在脑补什么,因为一个正常人都会那么脑补,但她不会,因为她知道那位祖先最后做了连山氏族的主母。 连山氏族的族长不是那么好当的,自然,她这个病秧子另当别论,所有人都没对她抱什么期望,一定要说有什么期望的话,那大概就是两个:别被人给杀了,以及死之前留个后。 可常规意义上的族长却不是她这样的,而族长的配偶与族长共享权力,也因此,族长如果想娶妻或嫁人,那么最好确定一下自己选择的配偶厉不厉害。若非活似一株崽丝花,要么换个成婚对像,要么退位让贤。享有权力就必须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否则就去死,这是连山氏族的族规。 临睡之前小歌翻出龟甲与古钱卜了一卦,想卜个吉日。 子婴对此很是无语。“去歌舞坊而已,又不是办红白事,还要挑个吉日?”装神棍入戏太深了吧? “不知为何,总有些心绪不宁。”小歌回道。“就好像,自己突然跑进了一头超凶的凶兽的领地。” 虽然不明白自己这见鬼的感觉是怎么回事,但人族这种源自本能但因为环境变得安逸而退化了的能力,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莘城的确有许多的猛兽,但你应该不会怕这个吧?”子婴可是见过小歌的胆量的,面对群狼尚且淡淡然,碰上狗熊第一反应是惦记熊掌的滋味,这胆量,能怕猛兽? “我也奇怪。”小歌有些茫茫然的说。 她的确不怕猛兽,药王谷里养着不少雪豹与剑齿虎,乃至于巨大的犀都有,加之没少看药王谷的人烹制狼虫虎豹,更有一回那些家伙不知从哪来弄来一条两丈长的大蛇,她还分了一杯蛇羹。分着分着,她对于猛兽的感觉就很单纯了:都是美食。 自己现在这感觉是怎么回事? 小歌百思不得其解。 古钱摇了出来,小歌瞅了瞅,十日后是个好日子,会有意外收获,那就十日后好了。 翌日,子婴去角斗场,小歌随同。 “角斗场那种地方,你去不太合适吧?”子婴道,小歌才几岁啊?虽然知道这不是个普通小孩,但再不普通也不能改变小歌如今尚是垂髫稚子的事实。 “你去角斗,我去赌博。”小歌说。 角斗场的确有赌博,每一场生死搏杀都有盘口供客人下注,这也是莘城揽钱的一个途径。 “不是这个,是你的年纪,想赌博的话,别的地方也可以,莘城最不缺的应该就是这些地方了。”子婴建议道。做为九州最大的销金窟,怎么可能只有一处赌博的地方?顿了顿,子婴又提醒了下。“你的运气....”就小歌的运气,怎么看都应该远离赌博才对。 “赌博靠什么?”小歌问。 子婴道:“自然是运气。” “错,赌博靠的是技术,只要有技术,运气根本不影响发财。” 子婴:“.....”你说这话的时候敢摸着良心说不是因为自己运气差才这么说的吗? “角斗场如何赌技术?” “知道每个打奴的武力与身体状况,加以比对。” “你几时去调查的?”子婴不由刮目相看。 “没调查,所以我压你。”小歌说。 子婴默然须臾,问:“你原本打算去玩什么的?” “骰子。”这个技术含量最低,耳朵够灵就行。 子婴懂了。“我一定不让你输。” 小歌笑说:“我信你。”一个杀得死狼,更杀过不少人的家伙,她不认为会死在角斗场。 非打奴、有身份的武人想要在角斗场赚钱必须签生死契,原本没这条的,但几十年前差点被辰国给灭了,不得不纳贡称臣后莘城不得不收敛了许多。 那为什么不吞并莘城呢?子婴如此表示自己的疑惑,莘城可以说是一座黄金城,若是吞并,财富必然可观。 “你也说了,这里是一座满是财宝的宝库,辰王自然是想吞的,但别的国族不会答应。且莘城能够财源不断正是因为它的黑暗,若是纳入辰国的版图,必然要按着辰律办事,而辰律一出,莘城过半的生意都将做不下去。两相比较的话,还是留着莘城,然后让莘城每年交五百车财宝比较划算。”小歌回道。 “杀鸡取卵只能得到一时的财富,但留着鸡下蛋能一直赚钱。”子婴道。 孺子可教也,小歌点头。 “可莘城会甘心被当成肥羊年年放血?”子婴不太赞同辰王的做法,简直后患无穷啊。 “肯定不会,不过很显然,几十年过去它们也没奈何,反而因为被列国勒索,越来越没落。”小歌道。就是被敲诈勒索了几十年还没完蛋,底子也真是够丰的。 子婴道:“以后肯定会有一场大爆发。” 被敲诈勒索了几十年都没暴起反击,绝不可能是甘于认命,十成在暗中蓄力准备来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小歌赞同,但问题是莘城现在也没表现出什么问题来,相反,它一直都做出相当安分的模样,以至于,哪怕你根本不信它的安分守己也找不到发作的借口。啧,这么看来,辰国的隐患还真是够多的,为下一任辰王掬一把同情泪。 虽然为莘城的事感慨,但这不妨碍两个人借着这个机会赚钱。 子婴并非打奴,有身份,虽然这个身份是小歌假造的,但除了源头的户籍,别的都是货真价实的,路引、过所等都是真实的。因此莘城也不会一开始就让他去跟最凶猛的猛兽搏杀,只为满足客人想看猛兽吃人的变态心理。子婴的对手都是很正常的,按着莘城的标准。 看人下菜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有,莘城也不例外,辰人的身份给了子婴一定的保护,子婴的对手是个彪形大汉,身上的气息,小歌笃定的说:“他杀过不少人,不过应该没你多。” 子婴:“....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 “是啊,你难道不想知道自己的对手是什么样的吗?”小歌道。 子婴诧异不已:“这也能看出来?” “能,那家伙是个变态,喜欢虐杀对手。”小歌笃定的说。 “从哪看出来的?”子婴着实没看出来对方的心理状态,最多就是显而易见的亢奋了些。 “他给我的感觉很恶心。”小歌回答。 子婴默然,这是什么答案? 小歌解释了一句:“我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一个喜欢虐杀女子的混蛋。” 子婴愣了下。“你怎么会遇到那种渣滓?” “药王谷缺货,他入谷的时候我正好在谷口玩。”小歌回答。 “缺货?” “研究新方子,若是没有活人做实验,如何知道方子能不能用在人族的身上?有无副作用?”小歌理所当然的回答。 子婴瞬懂,养大小歌的究竟都是些什么人呐? 反应过来自己的对手是什么人后子婴不由产生了怀疑:“我跟莘城有仇?”天知道他这是第一回来莘城。 “憋了这么久,总得找机会发泄一下,不然会变态的。”小歌推测。 子婴看着小歌。“不是说辰人的身份有好处吗?” “至少没少让你去与猛虎搏杀。”小歌说。 子婴道:“我宁可去与猛虎搏杀。”与人一比,猛兽可以说是这世上最可爱的生命。 “该你了。”小歌提醒。 子婴无语的走进了进场的甬道。 角斗场整体构是呈螺旋状,但只有一层在地面,地底下有五十层。每一层的空间都不同,越往下越大,有无数囚室与角斗室,宛若蚁穴,也不知千年前的古人是如何建造起来的,千年之前的中州,不论是人口还是文明都远不能与如今比。 囚室里关的是打奴与猛兽,很多的打奴都是打小被买来,然后在角斗场的囚室里长大,只是,最后活着长大成人的不多,大部分都是死在了角斗里,一生不见天日。 角斗室比起囚室的环境要好很多,虽然空间有大有小,从能容纳百余人到几百人都有,角斗的擂台便位于角斗室的中央,有若干甬道连通它与囚室,但其中只有一条是连通外界的,给外来者用的,不与囚室相连,避免打奴借此道逃走。虽然不管是子婴还是小歌都觉得,若是有机会,角斗场的打奴应该更愿意干掉角斗场的主人与客人们。 子婴上场了,小歌犹豫了下,还是在甬道入口等着,若是有个什么意外她也好救人,手臂上特制的暗器早就准备好了,最多就是后续有点麻烦。人都跑了,角斗无法继续,角斗场的信誉必然受影响。 一个是彪形大汉,另一个是竹竿似的小毛孩,牙别说长齐了,连换牙都还没有,让所有看的人都有点失望,这样的对比根本就是单方面的杀戮,估计也刺激不到哪里去,除非杀戮时能够玩出新花样。 甬道入口的小歌感觉了下周遭弥漫的负面情绪,莫名的想杀人,这些家伙究竟记不记得这底下的是同类?一个个的,心理得扭曲成什么样才能热衷这种刺激? 子婴很容易就结束了搏杀。 彪形大汉的搏杀更多的是靠气力,但他气力大,子婴也不弱,虽然年纪小,但气力天生就很大,因此还真不怵比气力。且子婴也没跟他单纯的比气力,块头在那摆着,但习武首先得了解穴道,再加上某些原因,子婴对人体那些地方那些穴道最脆弱,最容易致命一清二楚。抓住机会凌空跃起的一瞬,一圈砸在了彪形大汉的后颈上,而子婴的气力....不是小歌说,如今的子婴,全力一击,案几都能给砸出坑来,人的颈骨显然不能与案几比。 轻微的咔擦声后,彪形大汉便萎靡到底,眼见是活不成了。 全场一片嘘声,小子身手好是好,但这样的角斗,太没意思了,一点都不刺激。 子婴可不管看客觉得刺激不,因着他不是奴隶,打赢是有奖励的。 胜者的奖励,以及小歌下重注赢的钱,荷囊再次鼓了起来。 “明天还来。”子婴对小歌说。 正数着钱的小歌闻言不由愣了下。“这里虽然来钱快,但咱们还没缺钱到这份上。” “不是钱的问题,是我想磨砺自己,生死之际最能突破。” 小歌扬眉:“生死之际,那真死了怎么办?” 子婴道:“不还有你吗?我看到你出门的时候往手臂上按东西了。” “好吧,你高兴就好。”小歌无奈道,大不了到时候跑路就是了。 之后的几日两个人都泡在了角斗场,确切说,子婴是打得酣畅淋漓,小歌却是一直在忍耐,角斗场也不知死了多少人,偏生她对生与死的气息极为敏锐,呆在这种不知死了多少人的地方,那感觉....小歌觉得,呆上个把月,自己那对混蛋父母就不用再担心她喜欢对环境挑三拣四的毛病了,因为经过角斗场的洗礼,她以后在这方面的神经必然茁壮无比。 随着子婴的一次次胜利,对手也越来越强。 小歌又一次坐在最近的观看台时错愕的看到一头至少三石(一石一百二十斤,一斤十六两)的野猪走了出来,她觉得,自己可以给辰国写信了,她相信辰国朝堂那些人精子一旦知道今日发生的事一定会警惕起来。 子婴与莘城无冤无仇,他唯一可能让莘城不喜的也就是辰人的身份,这么想弄死一个有身份的辰人,莘城这些年果然是在忍啊。 不对,现在的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怎么让子婴活下来,那是野猪,不是人,而看那头野猪的模样,显然正处于愤怒中,再加上它的獠牙与体型,三四个成年男子的体重大概也就它那样。 商於一带有着大量的麋鹿与野猪生存,前者是边军最喜欢的猎物之一,后者,也是猎物,但比麋鹿难对付多了,有时连边军的士卒都要栽它们手里。再加之猪肉腥燥,华族更喜欢羊肉,因此除非是快过冬的时候,并且是合伙围猎,否则就算是边军也不想轻易招惹野猪。 独自猎杀大野猪的人很多,但那都是专门的练家子,普通人没这本事,且就算是练家子,手无寸铁也摆不平这么大一头大野猪。 小歌抬手就想动用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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