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宝使劲捶了捶疼痛的脑袋,喝酒的后遗症,太明显了! 穿好衣服,迷迷糊糊洗漱完,拿了弓和剑准备去练武场做早课。刚走到前院,就听到一阵嘈杂声“白夫人,不是我说啊,你们家三公子也太好动了,昨晚上又把我们家房顶的瓦给弄坏了,那可是上好的琉璃瓦……”巴拉巴拉! 白宝宝瞬间清醒了许多! 昨天,白宝宝记得晕乎乎被丢了出去,风一吹就全醒了,为了平衡好身体,脚底带起来一片琉璃瓦才缓冲了下来! 脑袋实在疼的厉害,索性躺在屋顶上,感受到风轻轻地刮过像极了母亲的爱抚,就想就地打窝睡觉。 直到后来,想翻个身,恩,翻个身,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极具安全感,就放心的沉入了睡眠…… 记忆嘎然而止,但毫无疑问,肇事者是她,房是她揭的瓦是她打的。 白宝宝灰溜溜的潜到练武场,他爹正在给一匹小红马刷毛,看到白宝宝语气轻快的喊道“小白宝宝,快过来,看爹爹给你的礼物” 礼物?白宝宝眼前一亮,“是这匹马嚒?” 浑身似火、两眼有神、四蹄如盆、尾扫残云,额头一簇白毛,虽然现在还很小,但可以想象到它长大后是何等的英姿勃发。此等尤物只要是爱马之人都会喜欢,恨不得飞身上马,驰骋天地间。 白宝宝眼神越来越亮,从来没有一件礼物可以让她发自内心的喜欢。她虽然学会了骑马,但从没有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马。仿佛自己骑着红马自由酣畅的在草原上奔跑的场景就在眼前。她可以预见未来这匹小红马会是她不可分割的伙伴。 看到女儿的表情就知道这次礼物送对了“恩,快过来,马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多与它亲近交流,时间长了它就对你有感情了” 白宝宝激动不能自已,自己之前只养过狗,也就是留在京城的豌豆黄,来塞外之前托付给了二哥照顾,豌豆黄很好养活,不知道这匹小马好不好相处。小心翼翼摸摸它的头,被它打了个喷嚏甩开,白宝宝开心的说道“流云,她叫流云,爹爹” “流云...不错,倒和她挺般配。给,为她刷刷毛吧”说着把刷子递给女儿。 “爹爹,这就是你说的奖励吗,我好喜欢” “你学骑马的时候,爹爹,就知道你的小企图了”想到女儿当时学马,看着他的马儿炙热的小眼神,惊叹又可惜不是自己的小表情就忍俊不禁。 呵呵...“爹爹不准笑话我,我现在有自己的马儿了,这可是我的专属坐骑,谢谢爹爹,我很喜欢”说着摸摸流云的毛发,这是自己马儿,终于有自己的马儿了,o(* ̄︶ ̄*)o.明天去街上转一圈,让大家都认识认识,这是我的马儿流云。 日子就在白宝宝与流云的蹄下溜走,她们在广阔的原野上自由飞扬,挥洒着肆意的青春。 德宣三十二年,西夏敌军偷袭雁门关。惨遭白凌华带领的大军及边塞人民的巧妙回击,边塞人民像打了鸡血的仇恨回击让西夏国一时胆寒心魄,怕是未来十年不敢轻举妄动。 德宣三十三年,京城来圣旨宣白凌华回京任职,接受封赏。这就意味着白宝宝的肆意边塞生活即将结束。 “我要回京了,也许,此生都没有……如果你来京城我来做东为你接风”白宝宝在孤独饮依旧提了两坛酒来到莫凭栏,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玩耍也不是为了聊天,更不是为了看戏,而是一个沉重的字眼‘告别’。 “回京好啊,京城繁华,你这么大了,也该收收心老老实实做一年大家闺秀,准备嫁个好人家了。如果哪一天你需要我了,來封信,万死不辞。”杜月笙看着眼前的女孩,一身红衣如火,眼神清亮,面庞清秀,眉眼英气,此时因为离别眉目轻蹙,青春无限好! 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女孩,她像一只自由飞翔的幼鹰,京城那个繁华的牢笼,是否会折断了她翅膀,从此郁郁寡欢。 忆起初次见面,她安静的坐在那里看戏,静静的,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的,仿佛是灵魂上的吸引,忍不住的想靠近,又仿佛天性使然,让自己大惑不解,但一直有个感觉告诉自己靠近她,亲近她。 更不能理解的是一直自制力很强的自己对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竟然直接走上前去打了声招呼“你好,我是莫凭栏的东家杜月笙” 如此不正常的行为让我很是懊恼。她转过身惊讶看着我,岁月静好,没错就是她,是谁?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杜月笙从怀里拿出一个乌木令牌,伸手递给白宝宝道“这是我派的信物见牌如见我,京城里有一家叫阴阳当的当铺就是联络点” 白宝宝细细打量着这个令牌,乌黑的乌木上面刻有‘阴阳’二字。手里还能感受到对方的余温,小心翼翼的把令牌放入怀里。 杜月笙这个人,从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的神秘所吸引,表面无情却最有情,今生今世能有他这样的一个朋友,此生无憾! “多的不说,都在这三杯酒里”白宝宝说完一气连饮三杯。在塞外这几年酒量已经练到由原来的三杯倒到现在的三杯下肚面不改色。 离别的对饮沉重而醉人,多情自古伤离别,想来这世间离别总比相聚多 。 华灯初上,今夜别,酒微醺,夜未央。 杜月笙看着远去的倩影神情迷惑喃喃自语“我们的缘分未尽” 次日,天还没亮,此时的雁门关万籁寂静,白凌华一家已经开始启程上路。初春的天气还很凉,白宝宝坐在的背上,哈着白气回头瞭望,夜色下的雁门关温柔而又缱绻。 再见了雁门关!再见了我的朋友!再见了孤独饮!再见了莫凭栏!再见了酒娘子…… 此去一别,山高水远,后会无期…… “主子,已经出发了,您……”明明不舍,明明想去送别,明明想要挽留……为什么不告诉她,戏言不懂。 “徒惹伤悲罢了”杜月笙一身月白色的睡袍,散着头发,站在窗前,一直望着城门的方向,月光洒在身上,一身落寞。 城外,白凌华夫妇望着远处的雁门关亦是复杂不舍,但有时候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想着已有五年未见的儿子和亲人,又期盼起来,望着女儿的依依不舍,李氏柔声安慰道“有缘还会相见,宝宝,这次回去,你哥哥们怕都认不出来你了” “才不会,我给哥哥们寄去了我的自画像,他们一定会一下子认出来的”白宝宝刚酝酿的伤感情怀瞬间被冲淡,想到五年未见的哥哥们,疼爱自己的老祖宗,嘴硬心软的倔强祖父,见到自己不知道还记不记得她这个主人的豌豆黄,还有那片桃园,又期盼起来。 “对对,我们小白宝宝长的这么漂亮好看绝对在人群里一眼被认出来”李氏看着女儿宠溺道。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女儿”白凌华望着女儿臭屁道。 小白宝宝…… 因为去时的匆忙,所以这次一路上游山玩水,歇歇停停一个半月才到达京城。 城外白府虽然有人打理,但毕竟很久没有住人了,届时白凌华还要面圣,所以暂时回镇北将军府整顿。 望着城门,近乡情更怯。这一去就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当你看见自己的孩子五年不见突然长大了,你才会感觉到时间真的在流逝,岁月如一把杀猪刀,它刀刀催人老。 “墨言,墨瑾……”看着眼前的两个少年,虽然五年不见但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是自己的孩子。他们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好像错过了他们的成长,白凌华突然感觉像嗓子里卡住了鱼刺不上不下,既难过又欣慰。 “爹爹”白墨言白墨瑾上前行了礼,望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满眼孺慕,激动不已。 “是墨言墨瑾么,啊……我的孩子”李氏刚以为进了城门才会见到儿子们,隔着车帘听见丈夫的声音,没想到儿子们已经在城门迎接他们了。 “娘”白墨言白墨瑾赶紧往马车这边来,虽然他们已经长大了,对于母亲的依赖是人的天性,他们也不例外。 一把掀开车帘,记忆里的小小儿童已经长大了,白墨言温文尔雅比较沉稳,虽然激动但很彬彬有礼,进退有度,绝对翩翩君子。白墨瑾却比较跳脱,虽然努力的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从他的眼神里你可以看出来,如果不是在城外人多,他早就跳上马车了。 “快上车来吧,一起进城”因为一条队伍的停留已经引起了很多的围观者,所以索性李氏直接让儿子们进来,一同坐车进城。 白墨言白墨瑾上了马车,整理好衣襟端坐好,正呐昧自己的妹子去哪了,记忆里有他们妹子的地方不改该这么安静才对,而且娘和爹都在的情况下她都会一直粘着的,不应该在塞外没来。 马车很大,李氏后面坐着个十四五岁模样的生机勃勃的红衣英气少女,清秀的小脸沉着,嘴抿着,只坐在那儿姿态就很是优雅,若动起来你能想象出是何等的肆意风流! 不过此刻,只有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不高兴’! 白墨言一脸懵,嘴动了动,看了看母亲,李氏眼含热泪慈爱的只是看着他们,并没有看出他们的窘境。白墨瑾纳闷的摸了摸头,这少女和小妹寄过来的自画像很像,小心翼翼的不确定喊道“小……小妹?” 那红衣少女听见他的声音,方正眼看他们,少女眼神清亮炯炯有神,突然沉着的小脸唤起无限生机,少女轻笑起来,乌云退散,仿佛世间充满希望,让看着她的人感觉犹如明媚的一束阳光穿过厚重的乌云,天晴了! “大哥,二哥,亏我还画了自画像给你们,竟然这么久才认出来我,我要生气了,哼!!!” “小妹,是大哥的错”白墨言笑着伸手做揖道,自家妹子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人啊,任谁看到你刚才生人勿近,我不高兴的模样,还敢上去热情的认亲啊,刚才他真的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好吧! “啊,小妹,二哥可是认出来你啦,虽然有点慢,但都怪我们小妹真人比画里更好看,小妹你再笑一个,你不知道你刚刚那一笑简直了”白墨瑾坐到白宝宝身边讨好的说道,没想到自家妹子虽然长的只能算是清秀,但这一身气质,特别是笑起来,简直了,风华绝代呀!京城里的大家闺秀一个也比不上自家妹子。 “娘,你看二哥,像个登徒子,和小时候一样,就会说好话讨好女孩子,哈哈^o^”大哥二哥还和小时候一样,没有长偏 ,白宝宝暗忖,时光并没有把他们越拉越远,反而是越来越亲近。 “哎呀,小妹,哥跟你说前段时间你让我们打听的事情已经打听好了,包括谁家有只鸡下了几只蛋都知道……豌豆黄?哥跟你照顾的很好,哈哈,真的,要不你问大哥”巴拉巴拉白墨瑾发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把最近五年在京城发生的大事粗落得说了一遍。间或白墨言补充一下,母子三人一时有说不完的话。 白凌华听着马车里传出来的欢声笑语,嘴角不自觉翘起来,真好,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五年没见,桃花依旧,人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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