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林西一边说着欢迎的话,一边对走进小酒馆的漂亮年轻人露出职业的微笑。这位客人似乎是第一次来,他站在酒馆的门口,显得有点局促。    “您是一个人吗?”林西微笑着问他,“请坐在吧台前面。”    年轻人点了点头,在吧台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不需要多说别的,只要看看这年轻人的打扮,林西就能明白他是个新人冒险者。他穿着一身冒险者春季的标配服装,也就是一整套蜥蜴皮裤和皮夹克,皮夹克里面是普通的棉布衫,皮裤的腰带上挂着一柄外表朴素的短刀。    蜥蜴皮是非常结实且透气的材料,即使在夏天穿也非常凉爽,适合冒险者穿着。不过大部分冒险者的皮衣都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而变得破旧不堪,而这位年轻人的皮衣却还是崭新的,在夕阳之下显得闪闪发亮。    和他的皮衣一样闪着光的是他那耀眼的浓密金发。那头发自然地散落在肩上,发梢修剪得非常粗暴,看上去似乎他原本留着长发,然而却被人从中一刀剪短。不过他的发型无损于他的美貌,反而给他的面容增添了两分不羁的气质。    大部分魔界种族的发色都偏深,这个世界里普通人类平民的头发一般来说也都是褐色或是红色,就像克里斯先生那样的。林西还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这样美丽纯净的金发。    但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脸,这少年的面容生得太端正,太好看了。他皮肤很白,五官比例完美,生得特别秀气。此外,他的眼角眉梢处藏着奇异的风情,似乎同时混合了人类与魔族的特点。    林西莫名觉得,他看上去有点眼熟。    但是怎么会呢,他长得这么漂亮,又有一头少见的金发,林西如果见过他,肯定是不会忘记的。再说,林西几乎从来没离开过酒馆,而看他这样子,显然是第一次来。    林西伸手把菜单递给他。比起这家店里的大部分陈设来,菜单看起来要新得多了。林西的大部分顾客都不需要菜单,他们总是成群结伴过来,每餐只点哥布林腿肉和啤酒。    “往事”的菜单很简单,上面只有一些所有的魔界小酒馆都会卖的食物:史莱姆果冻、哥布林腿肉、亚龙蛋卷,油炸秋叶薯条之类。就算是从来没来过小酒馆的人,也能在一秒钟之内选出自己要点的食物。不过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却认认真真地把菜单上的每一项条目都看了一遍,最后抿了抿嘴唇,带着一点窘迫的神情,对着林西说:    “我要一份史莱姆果冻。”    史莱姆果冻是菜单上最便宜的菜,比哥布林腿肉还要便宜不少。在魔界,史莱姆到处都是,那些连小酒馆都去不起的贫民会在大街上捕捉史莱姆,然后把它们切碎,随便撒上点盐吃掉。不过在小酒馆里,史莱姆都会被做成史莱姆果冻。果冻的通常做法是把史莱姆切碎放在模具里定型,然后浇上果汁。讲究一点的,会把史莱姆熬制成胶,加入果汁搅拌均匀后放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只有最贫困的贫民才吃的食物。冒险者们对史莱姆果冻这样的食物不屑一顾,因为它的养分太少,只能勉强充饥,无法像肉类那样给冒险者提供足够的热量。    看着他只点了一份史莱姆果冻,林西心想,这孩子一定是把所有的钱都换了身上的这身儿行头了。说不定他那胡乱剪了一剪子的头发,也是为了凑装备而卖掉的。虽然冒险者的装备不是什么特别昂贵的东西,但也不是普通贫民可以随便买得起的,大部分刚入行的年轻人都是买一套旧皮衣了事。不过这年轻人的容貌确实配得起一身新装,这套皮衣穿在他身上显得漂亮极了。    虽然那年轻人只点了最便宜的菜,林西也并不准备因此就慢待这位新顾客,他彬彬有礼地问:    “您还想要来点别的吗?”    少年的脸一下子红了,低声嘟囔了一句不用了。看了他这样子,林西就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这孩子手里没什么钱了。    林西不想让他觉得尴尬,笑容可掬地说了声“我这就去为您准备餐点”,随后转身进了厨房。    林西并不担心他没钱付账,史莱姆果冻的成本极低,就算是偶尔送一两份出去也没什么要紧。林西从食品柜里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果冻,正准备送出去,忽然看见旁边放着的烤哥布林腿。    “烤哥布林腿今天好像准备得有点多了,”他对自己说,“这孩子是第一次来,可以再送他一点赠品。”    按理说,史莱姆果冻已经最便宜的菜,林西不应该再送他什么了。不过今天林西心情好,那少年又确实漂亮,所以林西把烤哥布林腿和史莱姆果冻一起给那年轻人送了过去。    那年轻人吃惊地抬头看他:    “我只要了史莱姆果冻。”    “我知道。”林西露出个笑容,“哥布林腿是送你的,冒险者应该多吃点肉。”    年轻的冒险者也向着林西笑笑,接受了他的善意。少年的笑容非常炫目,让林西觉得有点晃眼睛。    林西通常不会对人产生同情,自从经营这间酒馆以来,他已经见识过了各种各样的贫困冒险者。他们没有钱付账,就涎皮赖脸地赖在酒馆不走,请求林西赊账卖给他们酒喝,或者等着哪个刚刚赚了大钱的冒险者开口出钱请屋子里所有的人喝酒的时候跟着蹭一杯。    林西从不允许冒险者赊账买酒,他太了解这些人,你头一天赊账给他们,他们第二天就能走到天涯的尽头,直到你和他全都忘了这笔账的时候才会回来。他不同情那些人,不仅因为他们不值得同情,更因为以他自己的处境来说,他也实在没什么资格去可怜别人……在这种每个人都朝不保夕的地方,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做慈善。    但不知怎么的,或许是因为他在开店之前吃的草莓冰激凌让他变得心软了,也或许是因为这漂亮得出奇的年轻人勾动了他心里某一根被叫做温柔的弦,林西不由自主地想要为这个看起来似乎是刚刚离开家的少年稍微做点什么……哪怕只是送他一根哥布林腿。    他看着那少年除去了手上戴着的蜥蜴皮手套,露出一双显然从来没干过粗活的白皙双手。他拿起刀叉,看着眼前的烤哥布林腿踌躇起来。显然,哥布林腿这种东西并不适合用刀叉吃,但他似乎不知道如果不用刀叉的话还能怎么吃饭。    林西一看到少年的手就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太对劲,再看看他如今这面对着哥布林腿肉的局促样子,再联想到他那少见的发色和特别的羞涩神情……林西顿时意识到自己之前大概是判断错了。这少年根本就不是什么买了装备就买不起晚饭的小可怜,他说不定是一位贵族少爷。    一位贵族少爷,为了猎奇而换上一身冒险者的衣服,故意不多带钱,跑到这不合身份的小酒馆来感受贫困冒险者的生活……这故事再合理不过。而他居然还傻兮兮地送人家什么哥布林腿!    这次丢人丢大了。    就在林西为自己冒冒失失的行为感到后悔时,那少年似乎终于理解了烤哥布林腿的正确食用方法。他迟疑着放下手里的刀叉,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掐住烤哥布林腿的两端,用牙齿从哥布林腿较粗的部分扯下一块肉来。    年轻人的胃口总是很好,虽然这食物大概并不合他的口味,他还是很快就把哥布林腿肉吃完了。林西悄悄观察着他吃东西的样子,发现他的举止文雅,但吃得很快,好像确实是饿了。    或许这里还有别的隐情?林西继续猜测,默默地观察着他,面上却没有露出什么特别的神情。    只见那位小少爷吃过烤哥布林腿肉,把骨头丢在盘子里,随后就准备用勺子品尝那份深红色的史莱姆果冻,却发现他的手指上沾满了烤哥布林腿肉上的油。    他轻轻晃动手指,茫然地在吧台上寻找了一会儿,最后终于放弃了挣扎,抬起头来看向林西:    “劳驾,能给我拿张餐巾吗?”    林西这里当然有餐巾,而且洗得很干净。不过除了他的老板和克里斯先生以外,这里的客人可从来没有谁管他要过餐巾。“往事”的常客们吃完烤哥布林腿肉之后,都习惯于直接把沾了油的手指塞进嘴里吮干净,然后再用手掌抹去胡子上粘的食物残渣。倘若这些人在酒馆听见有人提出这种要求,一定会嘲笑那非用餐巾不可的小少爷。不过林西可和那些粗人不一样,他是个相当有素质的服务人员,所以他取出一块餐巾递到了少年的手边:    “请用餐巾。”他说,“不过以后如果你想经常过来,我建议你自己准备一块。”    林西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他是个酒保,不是心理咨询师也不是什么冒险者前辈。多年以来,他一直都在尽量与冒险者们拉开距离,避免和他们混得太熟。这对他们双方都有好处。然而眼前的这个少年不知有什么魔力,让林西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要关照他,一不小心就打破了自己的规定。    或许因为他很文雅,也或许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吧。    这位长得好看的少年用餐巾擦拭着沾了油的指尖,他对林西的话感到非常疑惑,不明白要块餐巾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看着林西,问出了声:    “为什么?”    林西并不想给他解释原因,因为这实在傻透了。无论如何,本来从一开始他就不应该多管闲事。但是说出口的话已经不能收回,既然对方开始发问,林西觉得自己还是有义务对他解释一下。    “因为他们会嘲笑你。”林西说,“你应该能明白这是家冒险者经常来的酒馆,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他们都是些粗人,平常不会用餐巾的。”    林西刚解释完,就看见少年的脸又变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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