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清风漾微波 广播台的工作不算繁忙。 一个星期三次,早、中、晚各有一班。没被安排到写播音稿的我真觉得捡了一个大便宜。以致每次看到林凡凡抓着头发纠结如何措词的时候,我都会很应景地拿着一本小说从她的桌前飘过。 星期一中午的“午间侃天下”是由我和我们组的林雁共同完成的。 在我隔壁班的林雁由里及外都是一副安静乖乖女学生的模样。她有着和萧婉颜一样的温柔,但少了萧公主那份从娘胎带出来的大方和高贵气质,倒是多了一份小女生的娇羞。 “午间侃天下,聚焦镜头下。今天中午的广播到此结束,我们明天同一时间再会。”念完结束语,关掉话筒,折腾了一早上的我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小雁,一起吃午饭?” “不了。”林雁把桌面上被我弄得凌乱的稿子整理好,带上自己的书,“我还要回课室做题。” 我没能想明白,“题是要做,可是饭也得吃吧。” “有这个。”林雁从随身包包里掏出一个面包冲我扬扬,“先走了,再见。” 多认真学习的一孩子,广播间隙温书,结束工作后继续做题,午饭不过是一个面包的时间。谁敢说林雁不是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遗训谨刻在心墙上的三好学生? 我做不到。准确地说,我是不会也不可能把高一过成高三的。高中只有一次,在学习这条主线之余,还应有更多不同色调的精彩。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不是一个三好学生。 从广播台的播音室出来,我直接奔赴饭菜香渐亦变淡的饭堂。有林凡凡的陶慈不怕没饭吃,那可爱的小妞此刻正守着香气四溢的饭盒等着我去开动。 “陶慈。” 经过高三楼时,一把熟悉又美妙的女声叫住了我。 是易方娜。能在奕华中学这大校园里偶遇绝非易事,而且偶遇上的这个人还是我崇拜的学姐。我展开笑容问候:“方娜学姐,吃饭了吗?” “吃过了。”易方娜的嘴角依旧是挂着那抹距离感十足的微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下头,“当然可以。” “我有事要请假出校,这份文件,”易方娜从手里的书中抽出一份牛皮纸的文件袋,“麻烦你今天之内帮我转交给简昊熙。他在高三(7)班。” “行,没问题。”我接过文件袋做出保证。 “谢谢。快去吃饭吧。”易方娜淡淡言谢,转身向宿舍区方向走去。 如此举止投足间都透着干练、英气的女生,我只能在和周公论战时小小地借来满足一下自己了。 人总是渴望成为自己成为不了的人物。所以,就有了崇拜。 所以,陶慈崇拜了易方娜。 日落前的夏风,一向都是炎炎夏日中一道难得的靓丽风景。 洗过澡后回到教学区这约莫一个小时的空档,是我和林凡凡的悠闲浪漫散步时光。走在奕华中学的校道上,不夸张的说,再加上一些想象力,有一种漫步在欧洲中世纪复古街道上的感觉。 我把林凡凡同学送到艺术楼楼下后,揣着文件袋朝反方向的田径场出发。 “陶慈我警告你,你送完文件必须立刻离开,不准和学长独处。要独处也得等我下次没课带上我一起。” “可靠情报,简昊熙学长这个时候只会在田径场或者篮球场出现。” “为什么我要上钢琴课啊?小慈,就不能挑个别的时间去找他吗?” 在艺术楼前,林凡凡的怨气大得简直想直接扔了琴谱和我送文件去。真难为了这正处青春情窦初开期的小妮子,对简昊熙这种成熟稳重又没有距离感的美男子,又怎么可能有抵抗力。 不能说,连我都差些没了定力。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简昊熙和易方娜有点什么。所以我陶慈就只当养养眼,陪林凡凡疯一疯,绝不会往歪路上瞎憧憬。 对,不能早恋。更不能单恋。 这么正儿八经地胡思乱想着,也就走到了田径场。西边那轮舍不得落下地平线的夕阳,把自己玫瑰红的光芒全无保留地铺洒在跑道上,铺洒在或快或慢奔跑着的人儿身上,平添了几分温馨。 我环视了一圈跑道,果然捕捉到了正在运动的简昊熙。林凡凡的功课可做得真足。 跑道,落日余晖,他匀速环圈而跑,神情轻松自然、惬意,看不出倦容,所有高三学生该有的表面症状在简昊熙这里,似乎都落荒而逃。 若不是高三模考光荣榜上“简昊熙”三个字高高在上,我一定把他当作是不学无术、挥霍青春的公子哥。 我颇有耐心地侯在跑道边等着简昊熙结束他的运动,不上前打扰。高一的孩子,有的是时间挥霍。 约莫一刻钟后,简昊熙停下了跑动的身影,离开跑道到石梯处拿他放下的书。我赶紧几步小跑过去挡住他的去路,扬起一抹自认友好的微笑道,“简学长,我是高一(7)班的陶慈,广播台的,这是方娜学姐让我交给你的。” “谢谢。”简昊熙随手把文件袋夹进书里,并没有看我。 “学长现在回宿舍去,是吧?”话一出口我就懊恼了。天,这不是□□裸地搭讪吗?陶慈,你究竟怎么了? “一身臭汗,是该回去洗洗。先走了。“语落,简昊熙迈开脚步朝宿舍区走去,完全不留给我再开口的机会。 这态度! 失落同时,我还要宣布,陶慈高中生涯的第一次搭讪,宣告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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