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宁臻的父母,那绝对是M市乃至Q市所有纨绔心目中的丰碑。哪怕俩人已经多年不出来混了,江湖上却依然流传着他们当年的“丰功伟绩”。不客气地说,像蒋源这样在郊区租个别墅,喊一群狐朋狗友借着生日名义鬼混的段数,宁臻的父母根本看不上。现在小年轻折腾的,有时候甚至比不上他们那时候玩剩的。 宁臻的老家在M市,经过数代的经营,家族势力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她的父亲宁之安是他那一辈最小的孩子,俗话说的“大孙子老儿子,老太太的心根子”,放在他身上再正确不过了。 宁之安从小到大,有宁家当家主母护着,吃喝嫖/赌,偷鸡斗狗,基本上没有他不敢玩的事。 相比之下,宁臻的母亲陆晓则是另外一种画风。陆晓是M市地头蛇二号陆家的长女,从小思想就先进得不行,天天嚷着男女平等,叫嚣着凭什么只有男的能在外头花天酒地,女的就该呆家里相夫教子?她有钱有貌,除了腹下少一块肉,哪里比那些花花公子差了? 爱玩的女人不少,但估计没几个像陆晓运气这般好的。陆家老爷子是个特别迷信的人,一直坚信陆晓是陆家的福星。要知道她一出生没多久,陆家便时来运转,不论是仕途还是商场都顺当得像是老天帮忙开了挂,就连几个一直生不出孩子的儿子也纷纷当上了父亲。若不是陆晓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陆家老爷子估计都能把她的照片直接贴大门上镇家宅保平安了。 在两家长辈的纵容下,宁之安和陆晓果然长成了一事无成的玩咖,靠着家里的基金和分红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他俩也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现眼的,有吃有玩有钱花就心满意足了。 两人从青涩的青春期一直玩到了该成家的而立之年,接着被长辈双双告知,家里安排好了联姻对象,他们差不多该找时间举行婚礼了。 宁家和陆家在某些领域原本是杀红眼了的竞争对手,直到某一天两家家主一起喝了杯茶,做出了联姻合作的决定。与其拼得死去活来便宜了第三方,倒不如把利益全留在他们两家。 要不是其他子女都结婚生子了,两家家主说什么也不会选宁之安和陆晓。开玩笑,那两个人都是花心的主,凑一起指不定要闹得多天翻地覆…… 原本以为还要费点时间说服他俩接受这场纯粹因为利益而缔结的婚姻,万万没想到的是宁之安和陆晓的觉悟特别高,都觉得家里供他们花天酒地这么些年,不以身回报太说不过去了。 何况,结婚无非是领个证办个仪式,像他们这样的,真想玩一个戒指难道就能栓得住? 跌破众人眼镜的是这两个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玩咖居然在结婚后爱上了彼此! 那时候M市明里暗里不知道多少人等着看他们婚后给对方戴绿帽子的笑话,怎么也想不到他俩去了个蜜月回来就把另一个当真爱了。 有说他们是逢场作戏的,有说是玩多了想要换个口味的,就是没有相信他们双方都是真心的,甚至还有人开了赌局,赌宁之安和陆晓谁先背叛这场联姻。 可惜的是,看热闹的人等了几年等来的却是他俩越来越恩爱的画面。两个人一年到头都在进行“说走就走的旅行”,脚步遍布世界各地。不仅如此,他们还将旅途的点点滴滴全部记录了下来,一个负责写明媚忧伤的文字,另一个负责用胶卷捕捉瞬间的永恒。 两人采集的素材先是在杂志上连载,因为销量不错又走了出版的路子。潇洒地在“文艺圈”混了几年后,宁之安和陆晓回到了M市。 回来的原因再简单不过了——看倦了天涯海角的俩人决定要个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年纪的关系,奔四的宁之安和陆晓各种方法都试遍了,但送子观音就是不开眼,怎么也怀不上。 数次失望之下,两人渐渐看开了,没有孩子他们还有彼此不是吗? 事实证明,陆晓的气运果然是一等一的好,正当他们不再抱有希望的时候,她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 快四十的女人怀着头胎,搁现在都是风险不小的高龄产妇,更遑论二十多年前。谁知怕什么来什么,陆晓孕中期的时候医生查出胎儿脐带绕颈。 一向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宁之安当场就白了脸,差点没把人家医院给拆了。陆晓倒是镇定点,默默遵从医嘱回家直接躺床上静养。 看着原本活泼好动的妻子天天被困在床上,宁之安心里难过得不行。所幸付出还是有回报的,尚未出生的宁臻没有继续闹出什么幺蛾子,乖乖在子宫里呆到出生的那一天。 故事发展到这一步,王子公主也有了孩子,照理说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可惜宁之安和陆晓脑回路不一般,俩人又开始为一个新想到的问题伤脑筋。 他们在钱财上向来是家里给多少花多少的月光一族,存款什么的都是远古传说,这样的生活方式确实很爽,却明显不再适用于有了孩子的他们。 诚然,宁家和陆家不可能对这个家里年纪最小的第三代毫无表示,但毕竟又隔了一代,宁臻想要像她父母过去那样随心所欲花钱享乐的可能性并不大。 宁之安和陆晓对家族唯一的贡献仅仅是这场联姻,根本没有立场去要求现在的当家人像对他们的亲生子女一样对宁臻一视同仁。开玩笑,当爹妈的都只能靠吃分红过活,能指望他们的孩子在大家族里有多高的地位? 当了父母的宁之安和陆晓只要一想到将来宁臻长大了,买点东西都得看伯伯舅舅的脸色就愁得不行,他们千辛万苦才盼来这么个宝贝女儿,自然是一点委屈都不能让她受的。 为了避免宁臻在同辈中被人瞧不起,宁之安和陆晓煎熬了数天后再次做出了一个惊掉众人下巴的决定——他们要创业去。 这是俩人慎重考虑后能想到的最佳解决方案,以他们现下的年纪,再去从军从政什么的可能性太低,等宁臻结婚生子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混出头来,倒不如好好琢磨下如何挣钱。 财富在手再加上家里的势力,宁臻一辈子的保障不就有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可以说为了才刚睁眼的宝贝疙瘩,宁之安和陆晓也是够拼的了。 他俩创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给宁臻攒钱,起码也要攒到宁臻以后购物都不用看价格标签就可以随便买的程度。 理想说起来容易,要实现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两个人在商业上没什么天赋,最大的长处就是人面广。托了当年“虚度光阴”的福,三教九流里都有他们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借着九十年代那股下海的风潮和宁陆两家的人脉,宁之安和陆晓还真捞到了第一桶金。有了本钱后头的事就好办了,再加上陆晓谜之一样的好运气,他们是做什么赚什么,股票,房地产,物流,电子购物……几乎是每样大热的产业他们都插了一脚。 不过短短几年,宁之安和陆晓已经不再是家族里吉祥物一般的摆设,而是直起腰杆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就在人们逐渐转变态度,看向他俩的目光开始带上真正的崇敬时,夫妻俩又突然决定举家搬迁到Q市。 原因是宁臻到了小升初的转折期,宁之安和陆晓嫌弃M市环境太浮躁,觉得山清水秀,书香气息浓厚的Q市更适合小宁臻的成长。 听到这样奇葩的理由,宁陆两家的当家人简直要哭晕在厕所。拜托,当年是谁把M市纨绔圈子的水越搅越黑的?始作俑者现在竟然一副嫌恶的表情,敢不敢有点担待啊? 所幸夫妻俩还有点良心,没把M市的产业全部转移到Q市去。在两人开发新副本的几年里,M市的资产也跟着壮大了数倍。 那时候公司里的人员工都知道他们的老板有两个,不是“宁总”或是“陆总”,而是统称为“周总”,因为两个老板总是隔周相继出现在公司里。 宁之安和陆晓创业的最初就是为了宁臻,自然不会为了工作而错过抚养女儿成长的时光,不然岂不是本末倒置?但公司才建立,当老板的肯定也不能不亲自去守着,于是俩人别出心裁想了个主意:一人在家带孩子一人去公司上班,每隔一周轮换一次。 别说,夫妻俩最后还真是实现了他们的理想,宁臻从小到大就没在钱这方面操过心,一直活得开开心心的。 从传统教育的角度来看,宁之安和陆晓或许不是十分称职的家长,在其他家长都在耳提面命孩子不许早恋的青春期,他们俩亲自带着宁臻逛遍了M市和Q市的风月场所,将富家子弟可以拥有的奢侈糜烂生活完全展现在她的眼前。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宁臻对这些有兴趣,那就随便她玩,只要保证人身安全就可以了,反正他们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 大概真是歹竹出好笋,宁臻对“城里人”这些刺激新鲜的玩法并不感冒,见识过便算了,弄得宁之安和陆晓十分担心,暗地里撺掇了陆蔓多多带着宁臻去她表哥圈子里混混,免得后者读书读傻了,连怎么享受生活都不知道。 宁臻的成绩一直都在班里前十名,虽然不是学霸,但禁不住她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自然成了Q市所有中学校花中的第一人。从小到大,她喜欢过的男孩最后没有不对她一样动心的,唯一踢到的铁板只有言清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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