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刚一走回自己的房间坐下,手机便再度响了起来,呼叫人正是被备注为“阴魂”的李斯维。
“喂,伙伴,我在想啊,我们都要写书了,是不是该找个编辑啊?”电话的另一头,传来李斯维大声的说话声,吓得张浩的手机差点脱手而出。
“大纲都还没写好,找什么编辑啊?”张浩反问道:“而且,网文你只需要发布到网站平台。编辑觉得你有潜力的话,会主动来找你的。”
“相反,我们要是发布了很久,却无人问津,基本上就意味着这本书没啥前途了。”张浩想到了妹妹那本刚刚一万字,就被编辑主动联系的书,随即大声说道:“没错!我们这本书将来要是更新到了三万字,都没有编辑找我们的话,就必须停止了。”
“额,三万字啊,我的第一个案件都无法结束。”李斯维一边走路一边回应道:“好吧,我会努力压缩一下剧情的,第一个故事会争取简洁一点的。”说罢,李斯维便急忙中断了通话。
嘟,嘟,嘟……听着话筒中传来的声响,张浩扔掉手机,仰躺在床上,回忆起了一年前的夏日。
张浩其实是知道的,发书并不一定需要编辑主动联系,还可以毛遂自荐,向编辑的电子邮箱主动投稿。这是一种被称作“内签”的方式。
内签,即准备好你想要创作的作品大纲,设定,以及三万字正文(根据编辑的不同,也有一万字,五万字等不同要求。)将之投递至编辑的电子邮箱,编辑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后给你答复。
内签投稿将会有几种可能结果:
一是让作者直接发书,加他好友。这就意味着作者的新书被编辑看好,可以签约。
二是让作者略作修改后可以发书,这种基本上也是属于可以签约的。
还有的就是回复尚未达到签约资格,让作者直接发书。因为每个编辑的想法不太一样,也许其他编辑会看好作者的这本书。所以内签被拒后,直接发书也是有可能被其他编辑签约的。
张浩拥有着不止一个编辑的邮箱,甚至和几位编辑有过联系,他们至今都还在张浩的好友列表里躺着。
但是张浩不愿这样做,既然决定了要再次创作小说,那么张浩就希望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在茫茫的新书海洋之中被编辑发现。只有这样,他才算是迈过了最初的关卡。
即便他知道,通过了“内签”的书,将会有着不错的先天优势。
张浩在床上翻了个身,看见散落一地的笔记本,轻声自语道:“不,我现在并不是无事可做!”
张浩随即便将所有笔记本拾捡起来,按照上面手写的序号排列整齐,一共三十二本,这便是他三年来的成果。
张浩将编号为一的笔记本缓缓展开,看着上面那一排排稚嫩的文字,不禁轻笑出声。那时还是高一的某一天,林巧樱和张浩在学校的走廊上迎面相遇了。
那是林巧樱第一次在张浩面前展露笑颜,至今他不知道她为何而笑,但那灿烂一笑却确确实实地,成为了张浩脑海中永生难忘的一幕。
回到家中的张浩,试图将她描绘出来,以他和她作为主角,创作了一个又一个的冒险故事。
张浩不得不承认,那都是些俗不可耐的故事,但只是和她在一起,便让张浩觉得这就是世间最快乐的事。
叮咚……张浩的手机传来提示声,那是一个尘封在深处的,许久没有联系的人发来的QQ消息。一位以动画美少女作为头像的,网名“小可”的悦文集团编辑。
“听说你又准备写小说了,发给我看看呗,诶嘿。”文字的末尾还加上了可爱的表情。
张浩一脸黑线,这可真是他最大的失误。小可是妹妹晓筱的编辑,而且也认识张浩,甚至于张浩在很长一段时间,是冒充着妹妹和她保持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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