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恍惚惚,惚惚恍恍之间,竟然已过去了近两年。
下一学期便是大四,时间过得好快,让人难以形容。
明知道那种道别就已经变成了不可能,却如同装傻般保持沉默,又让沉默变成了折磨。
岁月无情流逝,为何要勉强自己一直等待,甚至等待的有点愚昧了。
直到两年后的那个暑假,再打开微信,看着她的微信号,却再也联系不上那个人了。
其实早在一年前她就删除了他,而他却一直留着她。
两年来多少次点击她的微信头像,她的头像不知变了多少次,而最近一次是变为她与一个外国男人秀恩爱的照片,而那照片已经贴在那里有些时间了。
他感觉一切都碎了,还不如早点删了干脆。
可当他每次点击她微信头像的右上角时,却又舍不得了,他还是不愿意和过去做了彻底的告别。
那个他,便是李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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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下学期就是大四了,是整个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而在这最后的暑假,李迪斯本来想去兼职,可还是没找到状态,索性就错过了。
此时他穿着白色背心和大裤衩,站在客厅的窗边。看着楼下一辆搬家车路过,心里嘀咕起来,想着自己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可迟早还是会离开,因为这不是自己的房子。然而夏天又续交了房租,便可以再住一年。
回到卧室,看着卧室墙上贴的那张金曲歌王海报,每当看到它,就会想起她,又只能伤感起来。
此时李迪斯打算上床将海报取下。
当他站在床头,手已触摸到海报时,眼泪又不禁流了下来。不忍心的他便坐在床上,闭上眼睛,不知怎么的,很快就天黑了。很快又是第二天中午,李迪斯起床后感觉待在家里很闷,决定出去走走。
他随意坐了一辆公交,也不知什么时候下的车,来到了一个地方。这是哪里?他感觉非常很熟,仿佛就像昨日刚来过。李迪斯茫然的看着四周,又继续向前走去,走了些距离后看见一条街,街头的路牌上写着‘东马棚街’四个字,此刻他终于想起来了,这里是他的中学,难怪他会有这种熟悉的感觉。
李迪斯见旁边的马棚处,想起了高中的往事,高中的人。既然来到这里那就去学校那边看看吧,反正也闲得慌,于是他走进了街里。
不久,他站在了母校的大门口,看着校内的操场,因为没开学而显得格外安静,除了不远处站着一个玩手机的保安,这里几乎再没其他人了。
李迪斯也没打算进去,看了两眼后便转身去了对面的好佳书店。
为何要去好佳书店,因为有件事情他突然想起了,他还欠着那家书店的买书钱。
好佳书店是一家很小很小的书店,面积不足十平米,却放着数百甚至数千本书。像这样的书店,在三年前或五年前,整条街连成一线。如今因为老房拆建和互联网购物更加便利,街上书店的数量减少了很多。
好佳书店的老板姓方,是个中年妇人。当年李迪斯和方老板关系很熟,那次买书时还差十元钱,方老板说没关系,让他先欠着,下次来了再还。可没想到他脑子记性太差,欠着欠着就把这事给忘了,这一欠就是三年。其实十元钱并不多,但总欠着别人却并不好,就像欠了个人情似的,所以今天既然来了这里,想起了这事,他就一定要去还了。
李迪斯走到书店门外,还是那个老板,还是那副熟悉的笑脸,他乐道:“老板,还记得我吗?”
方老板热情道:“当然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呢?”
“我已经毕业三年了,还记得很不容易啊!”李迪斯道。
“哪里哟,买过书的朋友我都记得呢!”方老板道。
和她简单聊了几句后,李迪斯发现她已经忘了他欠钱的事,只顾着问自己想看哪方面的书。当然他并不想含糊过去,便对她说了这事,摸出十元交给她,她接过钱,笑着说他品德高尚。
李迪斯的品德到底高尚不高尚,他自己也不知道,反正今天应该不差。他又感觉在一个糊里糊涂的夏天,或许只有这件事算是有意义的。
把钱交给方老板后,李迪斯想着今天时间还早,不如进去看看书。如果看到有兴趣的可以再买点,也算照顾一下方老板的生意。没有多想,他便进去了。
看着店内,地板还是以前的地板,书柜还是以前的书柜,只是书柜上放的书却变化了,变得有些陌生了。
他走到房间拐角处,随手拿起一本,见有人正坐在那里背着他看书,他不好去打扰,打算悄悄从旁边走过。可他刚走到那人旁边时,那人却站了起来,那人将手上的书放回书柜。当那人把面部转向他这侧时,他忽然感觉不对劲,忽然激动道:“班长!”
此时站在他面前的人,是李迪斯的大学班长,叫吴君兰。
吴君兰,四川成都人,个子一米六余,身材偏瘦,脸蛋却有点婴儿肥。人谈不上有多美,但是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凑一起感觉特别舒服。
吴君兰不仅是李迪斯的大学班长,也是他高中同级不同班的同学。李迪斯记得最早知道她名字的时候是在高一。她高一时成绩相当了得,拿到了年级第一名,照片贴在校园红榜上,是年级上的红人。
李迪斯第一次见她本人是在高中的教师办公室。有一次他找数学老师问问题,见她正在帮老师改卷子,她动作流利、高效,甚至可以说改卷子的能力丝毫不亚于老师。因为他俩不是同班同学,所以当他们看到彼此时,只是礼貌性的互相笑了笑,便各忙各的去了。
关于她的实力,李迪斯还专门问过数学老师,问她为什么成绩这么好,数学老师告诉李迪斯,她是个神童。她小学和初中各跳级一次,足足比同届生小了两岁。虽然她是整个年级里年纪最小的学生,却是成绩最好的学生。李迪斯一听数学老师这么形容,心中露出了天然的羡慕与佩服。
在高中时代,李迪斯还有一次遇见她。那是在某个下午放学时的校门口,他看她背着书包,手里拿着几本书正离开学校。几本书的书名虽然看不清,但外观不像是教学材料,如果去猜的话有可能是魔法师系列的书籍。没想到她喜欢幻想文学,这让他对她更充满了一种奇妙之感。当然了,奇妙归奇妙,毕竟不是一个班,所以高中三年彼此并不认识,他也没单独和她聊过一次,说过一句话。
再到后来,他们考上了同一个大学,进了同一个学院,又分在了同班,从一个同级同学升为了同班同学。
当李迪斯第一次看见她和自己同班时,是非常惊讶的。因为在李迪斯看来,她是那么优秀的人,她应该已经去了北京,走进北大或清华,甚至连上交或复旦都显得那么配不上她,怎么可能来望江大学和他做同班同学呢,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应该去问问,可又碍于面子的缘故,几年来他都没去问过。
从大一开始,她就是这个班的班长,是老师眼里的好孩子,同学眼里的好榜样。又因为她比较严厉,所以班上的同学对她是又敬又怕,导致这几年她在班上连个绯闻都没有。想想整个班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没有绯闻的人,那就是常伟。常伟是因为性格过于内向又专注于游戏,所以没有绯闻。至于她,除了性格严厉,或多或少还有她眼光较高的原因。
他俩居然在好佳书店相遇了,此时他俩几乎同时感到了惊讶。
“嗨~迪斯!”吴君兰见到是李迪斯,乐哉道。
“班长,真没想到啊,你会在这里。”李迪斯神奇道。
“不要叫班长啦,叫我君兰吧。”吴君兰纠正道。
“谦谦君子,幽幽如兰,那就叫君兰吧。”李迪斯笑着答应了。
吴君兰见他拿着一本杂志,靠近瞄了一眼,道:“什么东西呢?”
李迪斯翻了一页,道:“我随手拿的,好像是历史书吧。”
吴君兰听后摇了摇头,道:“你经常来这里吗?”
李迪斯合上书,道:“没有呢,我有三年没来了。今天路过这里,想起三年前还差这家老板十元买书钱,就过来把这钱给还了。”
吴君兰听后有些疑惑,又肯定道:“原来是这样,欠钱总是不好的,还了就好了。”之后她又豁然开朗起来。
李迪斯看她翻着书柜上的书册,道:“我们都是对面学校的学生,只是同级不同班,所以中学时代都不认识,有缘大学被分在一个班,也算是做了六年的同学吧。”
吴君兰拿到一本书,看着书名,道:“六年同级三年同班,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确实是挺有缘呢。你看我这书如何呢?”说着她把手上的书拿给李迪斯,他一看着书名,是魔法师系列的,是一本来自英国的书,他突然想起来了,道:“我想起来了,这部书的第一部和第二部你是在高中时看的吧。”
“你怎么知道的!”吴君兰感到惊奇道。
“哈哈哈,我不告诉你!”李迪斯卖起关子来。见吴君兰拿走这本书,坐在地上,他便坐在她旁边,他俩一起看书。
李迪斯手上这本还没看几页,吴君兰拿给他一本画册,告诉他魔法师系列的画册是非常不错的,李迪斯听后便看起这本画册来。
看着画册上一个齐刘海的男子,李迪斯问道:“这人是男一号吗?”
吴君兰道:“是的,他是男主,很厉害的一个角色,看起来年纪很小,其实充满了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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