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要变得强大,为了荒野的百万生灵。”凌轩将金戒指交给了潘廖,他突然感觉自己很神圣。

“伟大的北俱芦洲之主海神波塞冬在上,您忠诚的潘廖即将受到灭顶之灾,为了您治下的百万生灵,我将要帮助一位人族的天之骄子炼化他应得的实力,虔诚的潘廖再拜!”

潘廖喃喃了好一阵子,才捏住金戒指,将它捏成金粉。

“张嘴”潘廖对着凌轩说。

凌轩赶紧张开了嘴巴。

潘廖将金粉放进凌轩的嘴巴里

“这是心经,你慢慢消化吧。”潘廖递给他一页泛黄的羊皮卷,就闭上了眼睛。

凌轩看着羊皮卷上的文字像繁体,又像藏文,又像朝鲜文,但是就是看不懂。

“潘廖大人好像忘了你是人族了!”爱丽丝挠了挠头,将两只长耳朵从头盔里揪了出来。

“啊爱丽丝姐姐不是人族吗?”凌轩好个震惊。

“我是精灵族,早年西莫为了扩大自己的领域,将西莫河水泛滥到我们族的领地,我们族人就走乱了,不过还好我遇到了潘廖大人。”爱丽丝有些黯然。

“哦好吧。”凌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精灵族可是盘古大陆六族中最具有智慧的种族了,尤其是精通沟通之术,让我来教你吧!”爱丽丝将羊皮卷拿过来,一一给凌轩讲解。

原来,这是西方宗教经典圣经里的一个部分。凌轩没有读过圣经,但是他在前世的一个同学是一名基督教徒,对于这个部分,也算是耳濡目染吧。

凌轩领会了经典之后,就开始按照爱丽丝的吩咐,盘腿打坐,吸收金戒指的实力了。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凌轩会心的笑了。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质的变化。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那就是一个月没洗澡了,然后去了澡堂子出来的感觉。

“洗毛伐髓,我这是在修仙哈哈哈嗝”凌轩心里笑开了花。

“小子,真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运气,西莫居然将自己的神性也分五分之一放在了金戒指里,你继承了西莫五分之一的水属性河神神脉!”潘廖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凌轩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身在城主府邸内宅。

“潘廖大人,那有什么用?我好像还是二级战士啊”凌轩问道。

“凌轩,你好不知趣,要知道,想要成为神祇,就必须要拥有神脉,有的人天生就是神脉,比如说西莫。可还有五族,想要成为神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潘廖说道。

“可是我不是人族嘛,怎么会继承西莫的神脉呢?”凌轩接着问道。

“凌轩,实话告诉你好了,本尊也是人族,并且是最卑微的茹毛饮血的原始氏族,简直和动物没什么区别。直到有一天,我误食了一具神祇尸体的血液,我的一切都改变了!”潘廖仿佛陷入了回忆。

“我饮了血液之后,发现我突然拥有了智慧,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风餐露宿,为了生存而生活。我开始带领族人,给他们打造弓箭,长矛,教他们魔法咒语。后来,当我的族人给我立第一个祭坛并且祭拜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神了!”

“我治下的族人不再满足于原始森林,于是在我的庇护下开始征战,吞并比自己小的部落,最后在这里建立了荒野之城。”

“荒野之城的治下没有一个野蛮人,一百多万人族还有二十多万妖兽们都沐浴着文明,他们都健健康康的,虽然荒野之城水源不多。”

“所以,你早就酝酿着占领西莫河了吧?”凌轩问。

“哈哈哈,我忘了你也是聪明人,不,我们两个,只有你是聪明人。我要为荒野之城的生灵负责,就像西莫窥越我的荒野之城一样,我必须占领西莫河,让西莫为他的吝啬付出代价!”潘廖恶狠狠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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