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天气晴。

天还不亮,唐明耀就早早地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母亲已经比他先起来了,正在做早饭。

两人吃完饭向镇上出发时,时间还不到六点。

今天乡上不赶集,他们必须自己走路到乡上,赶上早晨7点半那趟发往县城的客车,然后在车上颠簸二十多里路,到达这次行程的目的地。

其实去镇上参加个考试而已,唐明耀自己就能去,可是母亲李琼不放心,非要跟着,他也没法拒绝。

毕竟在母亲看来,他是个没出过远门的孩子,万一路上耽搁一下没赶上班车,又或者坐过站了,再或者直接走丢了,那都是没法挽回的事,所以她必须得亲自跟着才能放心。

两人一路紧赶慢赶,走了十二里山路,到乡里坐上客车时,时间才七点十分。

还好,时间挺充裕。

唐明耀坐在位置上等了一会,陆陆续续有客上来。

快到七点半时,突然车身发出咚的闷响,似乎整个车都往下沉了一下,然后就见一个巨大的身影从车门挤了上来,出现在唐明耀的视线里。

这人他认识,他们村出了名的土豪,罗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太有钱,整个人吃得都胖成球了。

而且不光他一人,他的老婆、他今年刚刚十岁的儿子,都一个德行,三人人均一百八十斤,绝对没有任何水分。

这还是他儿子年龄小,拖了后腿的缘故。

唐明耀之所以对这家人很了解,是因为他和他们家的女儿是同班同学。

在大胖子罗志上车以后,紧随他的背后,又出现了一个娇小的女孩身影。

十一二岁的年纪,穿着这个年代对农村来说绝对时髦的花边长袖t恤、修身牛仔裤、红色小皮鞋,整个人比城里的小姑娘还要洋气。

她的脸蛋是圆圆的苹果脸,五官精致,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在脑后扎了个高高的麻花辫,走路时一弹一弹的,不仅不觉得土,反而透着七分可爱。

“罗文溪!”

唐明耀喊了一声。

没错,这个女孩就是大胖子罗志的女儿,他刚才说的同班同学。

在三个大胖子的家庭氛围下,一个拥有姣好面容和苗条身材的小姑娘,怎么看都格格不入。

“肯定是捡来的!”

这是村里人背后议论他们家最多的话题之一。

此时罗文溪也发现了唐明耀,面露惊喜,脸上顿时浮现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她说:“唐明耀,你怎么在这里?”

“我去镇上参加考试。你也去考试吗?”

罗文溪茫然:“什么考试?”

唐明耀连忙解释了一遍,说完之后问:“你成绩很好啊,每次在班上都是第二,在全年级也是前十的,怎么张老师没通知你?他也太不靠谱了。”

罗文溪摇了摇头,没说什么。

过了片刻,她又重新笑了起来:“没什么了,反正我也不感兴趣,考不考无所谓了。我今天是进城去玩的,爸爸说要给家里买一台电脑,电脑你知道吗?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吧。”

唐明耀无力吐槽。

穷山旮旯里,买台电脑做什么?又不能上网,真是钱多闲得慌。

他还想继续劝说对方两句,说这个考试不用提前报名,等会到了考场填写了名字和学校,就能直接进去考了,不如半路下车去考完再进城买电脑。

然而当他说完之后,发现罗文溪并没接话,而是把话题转到了城里的新鲜玩意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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