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历1384年,伊歧龙源城。
龙源城虽有城名,却早无城之实。城里上下死气沉沉,工业农业科技全部荒废怠工,全城只流行一种工作——赌博。
这里的马路上罕无人迹,但城中的大小赌场却灯火通明,夜夜笙歌,传闻这里的居民不是在赌场里,就是在去赌场的路上。而这种民风和生活方式往往会酿成奇景,经常见到春天里意气风发赚的盆满钵满的人,到了冬天却将家底输的干干净净,更有甚者因为欠债被仇家砍死在街头。
这都不足为奇。
有人问,这里没有执法者维护正义?
没有,上面说过,这里只有赌博的人。
有人还问,没有执法者,那岂不是杀人越货都会变的肆无忌惮?
那倒不会。这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这些个老赖杀了也就杀了,但要是滥杀无辜的人,那就算做错事了。
做错事,就要掂量掂量会不会被大名鼎鼎的侠刺找上门。
龙源城是个神奇的地方,一群赌徒,却需要饮血的刺客来为他们主持公道......
而他就出生在冬天。春天怀上他时,正值盛春,手气旺盛的赌徒夫妇正是家境最殷实的时候。而到了冬天,就是一个多雪的冬天了......
侠刺组织有收购根骨天赋极好的幼娃的传统,他在出生时便被走投无路的夫妇卖给了侠刺。接头的老人一捏他筋骨,顿时欣喜,给了足足三千金币,夫妇两人同样喜出望外,拿着这笔天赐鸿福不知又去哪个赌场挥霍了......
买方高兴,卖方高兴,明明是一场双赢的交易,唯有作为商品的他不太高兴。
尚在襁褓中的他只瞪着双眼,任由各式各样的人摆弄,从头到尾都没哭一句。
“捡到个好苗子啊!”鹰钩鼻的老头哈哈笑着,捡到了宝!这老人笑了,其他人也就跟着笑了。
最后,隔着褥子,他感受到有一双不大却异常坚实温暖的手抱住了他,而这双手的温度,是他日后无数时间都忘不掉的光源。
“雀,这孩子你来带,好好带!”
“好。”低沉的声音轻轻答道。
被叫做雀的是名约有十一二岁的女孩,年纪不大却早早褪去了稚气,她有些清秀的脸庞上覆满了经历无数风霜的果断杀伐,唯一没有被经历抹去的印记是点点雀斑。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她被叫做雀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几个雀斑。
被托付给雀之后,他幼时的记忆里就只有她了。唇红齿白的他正在长身体,她就喂他牛奶,羊奶,哭了就轻轻的哄他睡着,大小便也有她悉心照料。
有时候夜里,在他睡着后她会消失一阵,并在他醒来前赶回。即使风尘仆仆,却从没让他感到过孤独。
娃娃觉得她简直无所不能,像是天塌下来有雀在,就不用害怕。尽管她也只是十几岁的少女。
这样的时光在他四岁那年打住了。一天,雀在教他识字的时候,一位从没见过的黑衣人从她身边带走了他。十六岁的雀好像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她没有反抗,没有依依不舍,只是流着眼泪叮嘱他,“小娃娃,以后的日子苦哩,你不哭不闹,要学会坚强......”
四岁到八岁的四年,是他生命中最黯淡无光的日子。被带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后,每天都是非人的强度训练,负重长跑,水中闭气,跳桩子......再后来,就是和别的同龄人真刀子的比划。所幸他有天赋又努力,每次比划都是他赢,可即使如此也难免有失手,每次失手身上就会多一道疤痕,四年后的他身上已经有着数不尽的伤疤了。
八岁的他被带出来后,雀紧紧的搂着他的头,又哭又笑,“熬出来喽,熬出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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