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初月同郑前接触的不多,但知道现在月华织造的羊绒都是他从西北贩过来的。而且本身他看着就是个知进退,懂礼守礼的聪明人。

江初月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更可况对方还是万锦漓从小到大的好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万锦漓推荐,郑前的品性定也是不错的。

她登时回应郑前道:“不过那顿饭,得等到了西北才能请你。”

郑前含笑施礼:“好说,好说!能得公主相邀,别说等到西北,再等个十年都是值得的。”

江初月直接的很:“郑前,你跟我去西北。别的不敢保证,将来让你的家业翻几番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我从没有歧视商户的臭毛病。”

郑前听得瞬间眼热,他们做商户的。除了赚钱,日常最大的期望就是能被人尊重,不要被什么士农工商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压的低人一头。

江初月如今有能耐有地位,直接给了这样的话。听得他简直热血上涌,当即又补充一句:“得公主此言,小人愿倾尽家族一切,为公主效命。”

江初月笑眯眯的回:“不,你不光是为了我效命,更是为了西北百姓。无商不富,西北不是穷吗?就不信本宫去了,它还能继续穷下去!”

这句话算是江初月的豪言壮志吧,实际她并不是说说而已。早在得知要去西北的第一天,就命人搜集了许多西北的资料,开始各种研究过去了要做何种生意。

西北虽然气候苦寒,可矿藏丰富,又是交通要道。只要改善道路,就能变成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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