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孟不器还没反应过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

又一只兔子,从同样的方向,以同样的速度,朝着大树撞去。

没有丝毫意外,当即撞死在树下。

见此情形,孟不器哑然失笑,喃喃自语道。

“难道,这就是守株待兔?”

然后,拎起两只个头肥胖的兔子,朝着木屋走去。

以孟不器的脚力,不一会儿就快要到了。

可是,刚一到附近,孟不器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因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而且绝对是人的血。

孟不起连忙两个纵越,来到了血腥味的源头。

由于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孟不器只能看见,好像有什么东西躺在地上。

这让他心里咯噔一下,强忍着不去想那种可能的发生。

孟不器来到了尸体旁,俯下身子,一一查看。

发现没有楚蝶儿,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连忙推开门,却看见楚蝶儿已经在床上睡着了。

孟不器的这颗心,才彻底地放了下来。

孟不器生好火,将两只兔子全部剥了皮。

先用盐巴将兔肉搓一遍,然后再放入各种调料,进行腌制,使其充分入味。

最后削尖两根树枝,将兔子穿好,架到火上进行烤制。

随着时间的流逝,兔肉也有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猩红的外皮,变得金黄酥脆,一滴滴冒着香气的热油,滴在了火堆之中,发出滋拉滋拉的声音。

孟不器一边转动树枝,一边继续往上撒着调料。

他拿起一串兔肉看了看,点了点头,说道。

“已经熟了,看起来还不错。”

话音未落,一道黑影闪过,火上的兔肉就少了一只。

孟不器都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拿走了兔肉。

“你可真是属狗的,鼻子真是灵。”

“什么吃的只要一做好,都不用叫你,自己就能醒过来。”

楚蝶儿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兔肉,搞得满嘴都是油乎乎的,根本就没有功夫儿搭理他。

孟不起讨了个没趣儿,也就不在说话。

拿起另一只兔肉,慢理丝条地吃了起来。

当楚蝶儿吃完的时候,孟不器还剩了一半。

楚蝶儿意犹未尽地砸了咂嘴儿,说道。

“孟不器,你为什么每次吃东西都那么慢呢?”

孟不器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但是思绪却已经回到了那一年。

秦国,永宁镇,炎炎夏日,一群小孩子坐在大树下。

每个小孩子都端着一个碗,享受这片刻的午饭时光。

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儿的小孩儿,端着一个大海碗,站在石墩上,趾高气昂地说道。

“孟不器,你这碗里怎么一块儿肉也没有啊。”

闻言,孟不器连忙用手挡住了碗里的红薯,还有一块儿咸菜疙瘩。

其余的小孩子也纷纷嘲笑道。

“就是啊,一块肉也没有,真是寒酸。”

“就是就是,你们看我的碗里,还有一块儿肉呢。”

孟不器面对同龄人的嘲笑,不知所措,完全傻愣在了原地。

因为他碗里没肉,一群孩子羞与其为伍,全部端着碗,跑开了。

这时,一个温润若玉的中年书生,恰巧路过,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掏出一个碗来,里面装满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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