哔……哔……哔……哔……
电话声一直在响,伍炎看看墙壁上的闹钟,时针刚刚走到9的位置。虚弱的身体不允许他太早起床,一般伍炎都会睡到10点。
“喂。”
“亲爱的,我闻到了你可爱的起床气,我和锉枪到了。”
伍炎躺在床上喝了口枸杞糖水,呼出一口气才缓缓站起来。放在床边的是早就整理好的旅行包,里面只有一套换洗衣服,特制的反曲狗腿刀以及一盒雪茄。其他野外需要的东西不用在这里准备。
这次去婆罗洲,对他而言是最后的机会,不管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必须拿到血兰花,所以他从胖店员处拿了三根雪茄。
走到外面不需要抬头看,就知道直升飞机在哪里,几个孩子正好奇的围着飞机喧闹。伍炎走过去和热情迎上来的雷蒙拥抱,又朝靠在飞机上的锉枪点头打招呼。三人好久未见面,却没有一点隔阂。
雷蒙的个头不小,有两米来高,伍炎只到他的肩膀,身材挺拔匀称,带着墨镜穿着迷彩行军装,像是电视上最耀眼的明星,极有男人味,一种夹杂尘土、阳光、香水的味道。
锉枪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更加壮实的体型,戴着帽子遮住不苟言笑的神情,就算随意靠着也给人一种沉稳如山的感觉。
“那把刀你带去吗?”锉枪问的很随意。雷蒙的眼睛看向伍炎的旅行包。在以前的任务中,伍炎是不带刀的,就算战友劝说也不管用。
伍炎知道两个老伙计的意思,直接打开旅行包,露出特制的反曲狗腿刀。
雷蒙大笑着搂着伍炎上了直升飞机,“要去跟你的小修女道个别吗,你应该跟她说我们要去寻大条虫的麻烦,也许她会甩了上帝那个软蛋。”
“雷蒙我再说一遍,她们不是基督教,是信耶稣老妈的天主教,抱歉,这让我想起一段不好的时光。我应该赞美你天主,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
伍炎朝着下面越来越小的教堂挥了挥手。
直升机飞了两个小时,来到巴黎西面的小岛上。这是雷蒙他们隶属的军事基地,属于火豹佣兵团的。随着世界和平,佣兵这份工作越来越失去原来的意义,纷纷改行,要么涉黑变成被警察黏着追的商人,最常见的是从事保镖工作。伍炎以前的佣兵团西风也解散了,其中一些人进入火豹佣兵团。
火豹佣兵团是仅存的大型佣兵团之一,在这个不利的世道,他们好像混的更好了,从天南地北飞的雷蒙和锉枪身上就能看出。
这也说明雷蒙和锉枪对伍炎的无私帮助。作为佣兵界有名气的老鸟,他们出一次的任务至少需要百万美金。而这次帮助伍炎不仅没有任务赏金,所有的费用都要自掏腰包,算起来的损失要超过五百万美元。
“猫姐,我把伍炎带来了。”雷蒙对着摄像头让开身子,伍炎调皮的做了个怪脸,露出洁白的牙齿。
钢铁大门缓缓打开,三人坐上电轨引路车进入军事基地的深处。
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山林中,清脆的鸟叫声此起彼伏,一座庄园靠湖而建。光头肥肚的中年人坐在摇椅上悠闲的晒着太阳,穿着一身中式褂子,怀里窝着蓝猫,懒散的样子像是拥有庞大财富的大佬。
美丽挺直的侍者端着清茶来到院中,“主人,轮回事件开始了,您不去婆罗洲吗?”
大佬闭着眼摇摇头,“几十年一次的轮回事件有什么好看的,深山老林的婆罗洲,还经常下雨,我的脚一碰到那种地方就会不停的抱怨。反正影魔有快千年没出现了,这次我就偷个懒。嗯,下次一定去。”
“还是现代化社会好啊,乔,你说晚上去美国看篮球,还是去尼罗河钓鱼野营。”大佬兴奋的提议。
叫乔的美丽侍者叹了口气,想了想道:“这两天我在追电视剧,现在我只想去煮汤。”
大佬捂着头看着款款而去的侍者,心里又羡慕起还生活在古代的老朋友,至少那个时代没电视机。
基地中
“我们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差不多只有7天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拿到血兰花,就要再等7年。”猫姐坐在高脚凳上用荧光笔讲解着血兰花,一身标准的商务女装恰好勾勒出高挑精致的外形。她很年轻,也很漂亮,熟知她的人都叫她猫姐。
“血兰花生长在婆罗洲,具体位置我不知道。不过有人知道,我想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婆罗洲。我所知道的信息也是从他们那得来的。”
说着,猫姐白皙浑圆的大腿换了个方向叠在一起,手中的荧光笔一指,屏幕上出现一行字:拜伦米契生物科技公司。
“这家公司的效益不怎么好,他们的投资方已经在出卖公司的利益。他们想用血兰花制造增加寿命的特效药,为此组建了一支探险队。”
屏幕上出现几张照片,是探险队员,伍炎拿出手机拍照。
猫姐用荧光笔一指,神色变得郑重:“想要找到血兰花,就必须要找到探险队,只有他们才知道血兰花生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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