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斯。
我原本25岁,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系统出了错误,我穿越到了一个只有13岁的小屁孩身上。
我的金手指是夺舍,不过在九年义务教育的熏陶下我不敢杀人,所以我只有拼了老命击杀魔兽。
于是这半年时间,人们经常能够看到我拿着棒槌追打史莱姆的画面。
有人说我励志,也有人说我傻逼。
不过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
为什么我的夺舍都只能捞到胶水啊?
摔啊!
要不是出了几次韧性属性,我都快要放弃这项光荣的事业了。
韧性,这意味着我被人揍会好得很快,而且也不用担心骨折什么的。
但是...
摔啊!
这是个魔法的世界,谁会用拳头来揍你?
魔法、刀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所以,我认为这半年的辛苦算是白费了。
我很无奈,我想要夺舍其他魔兽的资质,但是我除了史莱姆没有任何魔兽能打过。
以前我尝试着偷袭过隔壁饭店绑着准备下锅的“乌骨鸡”,但是差点被那火苗喷到毁容。
“乌骨鸡”的事情在枫林镇造成了一时轰动,有些人对我的行为表示不齿,但是更多的人却是将这件事当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论如何才能在暮鼓鸡手下败北。
暮鼓鸡:林斯眼中的乌骨鸡,白天休息吸收热量,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才开始打鸣,也就是在这时候,其体内的热量达到极致,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子热量会慢慢褪去。
一般人们捕捉暮鼓鸡,都会选在清晨,那时候的暮鼓鸡体内的热量还没有积蓄起来,喷不出火苗。
可是我不知道啊!我穿越的地点是在郊外,我甚至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有没有亲人。
我经常在佣兵工会大厅打转,希望哪个佣兵团可以看上我。
但是我的声名已经在镇上狼藉,所有人看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哈,这就是那个偷鸡不成反被喷的傻子吗?
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我在心底反击。
就在我以为我会这样一直浑浑噩噩下去的时候,命运终于有了一丝转机。
......
一天清晨,林斯提着装满“胶水”的木桶,扛着一根圆棍,在一群人滑稽的目光注视下走到佣兵公会大厅柜台前。
踮着脚尖,林斯将木桶递了上去:“这次的。”
柜台后面是一个叫做加西亚的女侍者。
见到林斯提交任务,加西亚连忙帮着将木桶接了过去,一边过秤,一边担忧的看着身高只达到自己腰间的林斯:“要不你到我们佣兵工会来工作吧,我给老板说说,他一定会同意的。”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的劝说,林斯抬头看了加西亚一眼:“到你们这里工作能杀魔兽吗?”
“不能”,加西亚看了一眼计量器上面显示的数字,继续劝说道:“不过这里的工资高啊,比你猎杀史莱姆赚多了。”
“那我不来。”林斯再一次拒绝,他是穿越者,他有金手指,去做一份侍者的工作太掉价了。
加西亚还想说什么,林斯直接挥手打断:“不去不去,我很忙的,没空在这里陪你聊天,快把金龙给我。”
加西亚一眼就看出这是林斯的托词,林斯现在都出名了,除了胖揍史莱姆,能有什么好忙的?拉开柜台抽屉,拿出42个铜鹰放在桌面上:“公会福利...”
林斯直接打断:“加西亚你真的好啰嗦啊!”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