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两件心事,眼看天色尚早,知道柳婶多半还在奔波赵武元之事,必然又是小川做饭,便准备在城中闲逛一会,吃过晚饭后再回去。

天色不好,路上的行人小贩也少了很多,街边铺面大多空空荡荡,或许也是由于即将入冬,颇有些萧索之意。

路过一家文房四宝,鬼事神差的,突然就走了进去,或许是由于今天被几个老头,笑话了字写的差,一时兴起之下,起了练字的打算。

今天没什么生意,伙计趴在柜台上打盹,林翊进门,四下瞧了瞧,纸墨笔砚摆了不少,墙上更是贴着一些书法水墨,看了一圈,伙计依然未醒,林翊敲了敲柜台,那伙计才慵懒的睁开眼睛,有气无力的问了声好。

“宣纸怎么卖?”

“一刀九百钱!”

“这么贵?”虽然听过`洛阳纸贵`,可没想到贵得这么离谱,一张换算下来得有九文钱,要知道,当初张屠夫嫁女儿,聘礼才要到十八贯,都让一般人家捉襟见肘,几张纸就近一贯钱,着实奢侈。

“公子,本店宣纸皆是从徽城而来,纸张温润绵柔,光洁如玉,不管是提字还是作画,皆是墨韵清晰,层次分明,浓而不浑,淡而不灰,而且不蛀不腐,可以长久保存,公子不信的话,可以看一看墙上墨宝,皆是徽宣。”

伙计一口气讲完,倒是让林翊微微一愣,这不正是后世专业的话术吗,果然行行出状元。

林翊虽然是个小地主,可也不是土豪,若是练字成本这么高,那还不如不练,一念及此,他便只得摇了摇头,转身欲走。

“公子且慢!”

“嗯?”

“不知公子买纸,是为练字还是题词?”

“有什么区别吗?”

“若是题词,自然是宣纸最好,但若只是练字,本店还有麻纸,就便宜不少,一刀只需一百钱。”

林翊还在疑惑,伙计便已经取出半张样纸,色泽泛黄,粗制不匀,摸着也甚是粗糙,不过略微回想,前世练字时,倒是有用过,不过质量要好上一些。

“公子可以试试!”见林翊犹豫,伙计也是个有眼力,连忙取出笔墨,递了过去,做起生意来,倒是懂得大方。

林翊思索片刻,点了点头,接过毛笔,在砚台上沾上墨汁,顺了笔锋,想也不想的便趴在柜台上写下一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看着还不错,审视一番,虽然摸着粗糙,可用来练字,倒是完全够了,林翊心中还算满意。不过一抬头,正好看见伙计抻着脖子看过来,脸上带着不屑,显然看不来这句好坏,单纯从书法的角度,已经将他鄙视上了。

想起今天两度被人嘲笑,作为老师,常年写字,多少有些不忿,如同被台下学生当面指出,黑板上的字太过丑陋一般。

心中有气,林翊突然笔锋一转,换了这个时代不曾有过的瘦金体,继续写下:寂寞梧桐深夜锁清秋。

玩心一起,写到下阕,他又换了一种字体,赫然是赵孟頫的行书: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最后再次变换,则是董其昌的行草: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洋洋洒洒写完,抬头一看,一旁伙计目瞪口呆,愣在原地,林翊嘴角微翘,心中舒畅,如同打了一场胜仗,心中嘲笑:“傻了吧!”

林翊的字虽然写的一般,可胜在见多识广,不管哪一种字体,放在后世,都是不入流,但在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出现过,无论他怎么写,没有对比,就难评价。如同一个唱歌跑调的人,唱着一首从未听过的歌,不管他怎么唱,都不能说人家跑调。

心中暗暗扬眉吐气,还没等伙计反应过来,林翊将笔放下,淡淡的说句:“就这种麻纸,来两刀吧!”

伙计如梦初醒,虽然文化不高,可终归是做笔墨生意的,数年来耳濡目染下来,不管是真迹还是拓印,也见过不少书法作品,却从未见过这年轻人所写的字体。后面两种倒还好说,依然能看出前人影子,可第二种,当瘦金体一出来,他就被震撼得无以复加,这种瘦瘦长长,古怪的字体,绝对是创造性的。

瘦金体,自问世以来,便备受争议,要不是创始者是个皇帝,恐怕都不会流传下来,这种字体在书法界更是两极分化,喜欢的视如碧珍,讨厌的会将其贬得体无完肤,不过纵观历史,它能传承下来,自然有其道理所在。

“哦,公子稍等,这就给你备好!”

林翊掏出一小块碎银,看着伙计切割上称,多出来一些,便补了铜钱还给林翊,因为仍然陷在几种字体的惊讶中,直到林翊离开,才后知后觉,不禁拍着额头,竟然忘记推销笔墨了!

林翊如同斗胜的公鸡,迈出店铺,只是不曾注意,他前脚离开,两名女子,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小姐你看,那个人好像是上次跟咱们抢安公子书的家伙!”身穿淡青色外衣,身材娇小,落后了半步的女子突然停下,扯了扯另一女子衣襟,指着林翊的背影小声说道。

“是挺像的,怎么了?”前面女子一身淡蓝长裙,停下脚步,顺着身后丫鬟手指的方向看了看。

如果林翊在此,定然会认出,这两人正是上次被他坑了的一主一仆。

“小姐,上次他一定是故意的,害的咱们出了那么大的丑,如果真是他,肯定要报仇啊!”

看着小丫鬟鼓着腮帮,脸上忿忿,小姐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径直进了店铺,不再理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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