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那么顺利,顺利的让人感觉不太真实。

沙邦尼很兴奋:“哥们,我们发财了。”

他们从原路返回,走过麦田,哨兵树丛,还有矮山岗,大雪停了,天空中竟然出现了难得的万里星空。

白雪在夜空暗淡的光线辉映下,反射出奇特的白光,视线,逐渐清晰起来。

沙邦尼说着说着,突然惊道:“不好,哥们,这回完蛋了,我们肯定要被抓去牢子里了,我憎恨米哈尔那个混蛋,我恨不得将他绞死。”

米哈尔是镇子警局的警长。

林格悠然道:“不用担心,我知道你担心什么,雪停了,他们会跟着我们的脚印找到我们,没关系的,我们今晚就去鬼暗森林,米哈尔是个最怕死的窝囊废,就知道欺负一下穷人,流浪汉,妓女,他不敢进鬼暗森林的。”

沙邦尼勒住缰绳。

“狡猾的坏人,原来你早就算计好了的!”

林格笑道:“我也知道,你不一定是真的想跟着我去鬼暗森林,这两匹马到手后,你一定会说,我们一人一匹马,我们分赃的很均匀,很公道,然后你会将马卖掉,然后你回去逛窑子,然后口袋里没钱了,又来找我,然后,我们再去搞事情,后边,轮回的话,我就省略了。”

沙邦尼无语。

“好吧,我永远都聪明不过你,鬼暗森林真的会死人的。”

林格爽爽的回答:“你还有别的选择吗,要不,你把马送回去?让米哈尔给你戴上手铐?”

“你以为我有这么愚蠢吗?”

“那就给我闭嘴!”

在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到达了鬼暗森林的边缘地带。

中途,他们从教堂里带走很多吃的用的东西,包括毛毯什么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武器!

林格从自己家里弄来了一把劈柴的斧头,当做自己的武器,沙邦尼的武器很可怜,只有一把收割庄家的镰刀,他说,他们家的镰刀是祖传下来的好刀。

他们刚到森林的边缘,很远的地方,就在白桦林那边,出现了几个小人影,他们骑着马。

“那肯定是米哈尔那个笨蛋带着人跟来了。”

沙邦尼习惯性的扭扭脖子,豪气的道:“来的很及时嘛,来吧,狗杂种,你这个不得好死的狗杂种,有本事跟爷进鬼暗森林!”

林格竖起大拇指:“我给你一个上等赞扬,未来的神父。”

沙邦尼瞟了林格一眼,自己先往森林里走。

身边的千年古木,高耸庞然,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树冠在头顶织成一片遮天蔽地的大伞,庞杂错节的巨大盘根,露出雪层,在半空彼此角力。

太阳从东边升起,阳光洒在森林的枝叶上。

然而,在树底下,黑蒙蒙的。

这是个属于拒绝光线,深沉寂静和室郁暗影的封闭之地。

“哥们,我感觉天还没亮,里边是不是永远没有天亮?”

从教堂开始,林格就在找西姆斯兰和瓦列里他们留下印迹,很幸运,他们的马匹的脚印还能看得见,那是很深的脚印,一晚上的雪不足于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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