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还有和江宇山平平静静同台吃饭的一天。

“宁哥,听说江宇山那个渣男回来了。”手机震了一下,沈宁看了眼手机,老徐发来的消息。

沈宁:他在我对面。

徐镜驰:???

沈宁将手机背了过去,手指顺着机身来回摩挲了一遍,不知道在想什么,又回了句。

“不是渣男。”

但凡在最好年纪不顾一切爱过的人,无论结果如何,也不该以这样不堪的方式收尾。

“大家不知道吧,江总和我们阿宁可都是Q大毕业的高材生,小学弟毕业进了老学长家的公司,也算是一段佳话了。来,霍叔叔今天就腆着脸做一回娘家人,敬我们小江总一杯。”霍军是沈宁的舅舅,几十年前工作还很难找,瑞阳公司创立后,霍军就一直跟着姐夫打拼,忙里忙外、任劳任怨到如今也是元老级人物了,这一声娘家人,当的实至名归。

不知道那一句取悦了江宇山,一直有些严肃和疏离的他似乎笑了一下,背脊也放松了不少。随即熟练的将酒杯压低几分,目光含着诚恳:“能和宁哥做一家人是我的荣幸。”

一家人,沈宁听的有点上头,说不出来是惆怅还是讽刺。曾经他幻想过多少次和江宇山说出一家人的场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正式又荒唐的氛围里,那一点隐秘的情意变成场面话的奉承。

沈宁自嘲的扯了扯嘴角:“承蒙江总高看,先干为敬。”

为江总接风洗尘的宴会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台面觥筹交错,台下嬉笑哄闹。沈宁突然觉得这么高档的酒楼,空气流通却不太好,一口气郁在胸口,呼不上来,也吐不出去。

他开始怨恨缘分。怎么这么巧,老沈忘带药丸、他适逢放假、江宇山正好回国,又撞上这场接风宴。

命运对他和江宇山的安排,就像是步步紧扣的九连环,看似如胶似漆、不可分离,但只要解开其中一个扣,便能发现,他们从始至终都并无关联。

匆匆应付完一轮后,沈宁假借洗手,在长廊上站了很久,开始回想今天突然见到江宇山的事情。

“阿宁!你爸今天的药忘带了!你快开车给他送过去,等下他忙起来又不吃药了。”

“办公室老开空调,怪冷的,在带件外套去吧!”

“哎哎哎,这个凉瓜黄豆猪骨汤是你爸最爱的,你拿保温杯装上。”

玄关上东倒西歪的放着几个浅黄色的药瓶,沈宁想如果他妈霍阳还在世的话,应该又要催他去送药了,然后噼里啪啦的携带一堆乱起八糟的东西,像养了两个儿子一样,一天操不完的心。

沈宁一手将药瓶扫进了牛皮袋里,手掌的一侧沾了些许灰尘,眼睛一下子就发酸了。从前他妈在的时候,一天要拖两回地,抹三回桌子,家里到处都是亮澄澄,怎么如今也天天有阿姨来打扫,却总感觉蒙了一层灰似的。

他拿起手机给沈瑞安去了电话,化不开的心思仿佛顺着无线信号发送了出去:“爸,你这忘东忘西的毛病可越来越严重了。幸运的是,你养了个二十四孝好儿子,百年难得一见的假期,还特地给你来送药”。

“你要有这闲工夫,不如来帮我做两个项目,整天东跑西跑折腾那些没用的东西”对沈瑞安而言,不挣钱的事情,都是没有用的。

沈宁无所谓的努了努嘴“爸,我这不是能力不足吗,只能做个贴心小棉袄了。”

沈瑞安没说话,他想Q大的高材生都能力不足,那恐怕要去常春藤挖人了,但是沈宁决定好的事情从来没改变过,再多的争执除了使场面更僵硬一点,也没别的意义。“你来的时候整齐点,晚上有个局要你去。”

沈宁听了想,我才不去。于是随意抓顺了两把头发,套了件棉质的白T恤和灰色运动裤出门了。

“宁哥今天是阳光大男孩路线啊,比上次那个煤坑里挖出来的好看多了。”因为沈宁一线记者的身份,前台小靓妹已经对他各种造型司空见惯,要是哪天见到他穿西装打领带,恐怕才会怀疑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

沈宁笑了笑,双手放到头上作了个揖,似乎说着“饶了我”,便不多停留的往里走。

瑞阳公司的老员工很多,沈宁走到哪里,都有人打声招呼,等终于走到了沈瑞安的办公室门口,他已经把公司的八卦听了一路。谈论最多的是沈总新招了一个项目总监,年轻帅气留过学,读书的时候就自己开公司,拿了首届创新设计大赛的冠军,还参与过F市的地标项目,专利奖项多的门口的展览柜都放不下。

沈宁好笑的摇摇头,这么大的佛,哪里是瑞阳这种小庙留得住的?看来三人成虎诚不欺我。

正想着,门就开了,沈宁伸手晃了晃手里的药袋子,笑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惯性朝沈瑞安说到:“老爷子,您的专属......”快递到了。

嘴边的话语瞬间被眼前的视线截胡,沈宁怔了怔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他目光直直的望着面前的熟悉的那个人,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甚至想把袖子捋起掐一把自己,看看是不是停留在了过去的梦境里,还没有清醒。

沈瑞安这边交代完两句,一转头看到他就火了:“让你穿整齐点,你以为去超市买菜呢?你看看人家比你小三岁,都是几个猎头抢着争的行业翘楚了。光长年龄,不长脑子,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沈宁这才回了神,面对铺天盖地的一顿指责,又变回他玩世不恭的一张脸。老爷子这个路数,他摸得透透的,刀子嘴豆腐心,出门就做好了被骂一顿回家睡觉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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