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千叶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迅速的飚了出去。
“这车比跑车还是差了一点啊。”坐在车里的赵千叶不满的直摇头,但现在为了迷惑上城那帮老家伙,自己还不能太高调,所以只能先忍忍了。
车子开出去没有多远,赵千叶忽然感觉手臂有点刺痛,他连忙卷起衣袖,发现那三颗鳞片状的红色胎记果然又开始变化了,他急忙开着车子,朝郊区的那间民房驶去。
车子停在民房门口,赵千叶跳下车,跌跌撞撞的跑进了房间,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
这时手上的红色鳞片,变得越来越红,像是能够滴出血一样,随着鳞片变红,他的整个右手臂也迅速的膨胀起来,手臂上的青筋像是一条条狂龙似的缠在他的手臂上。
赵千叶感觉自己的手臂好像被千百条虫子在撕咬,痛得他直发抖。
赵家人都说他这是逆鳞,所谓手生逆鳞必有异心,所以为了赵家的安危,必须让他离开赵家,最好跟赵家没有丝毫瓜葛。
但赵千叶觉得自己这是病,因为这三颗逆鳞,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让他痛不欲生,只是每次到医院检查,却什么也检查不出,一切正常,甚至身体各项指标,比常人都要更加好一些。
坐在地上,赵千叶满头大汗。
三年来,这不是第一次发作了,每次发作的时候,他都会悄悄的来到这里,独自承受这种痛苦,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一个小时之后,疼痛才慢慢的消失,膨胀的手臂,也恢复到了正常状态。
赵千叶擦了一把汗,看着三个鳞片状的胎记,不禁苦笑。
“真想一刀子割掉你们这三颗害人的东西,可把老子给坑苦了……”
手生逆鳞,必定会让赵家走向衰败,这句话虽然是那个人故意散播出来的,但毕竟是因为这三颗胎记才让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所以赵千叶一直觉得,这三颗胎记就是自己的灾星。
休息了片刻,看看快到中午下班时间了,赵千叶擦去额头上的汗珠,走出去开着车子离开。
当赵千叶的新车停在王氏企业门口时,门卫室里面的两个保安震惊的张大了眼睛。
“我去,真是说不得啊,昨天刚刚说了这个家伙开烂电瓶车,今天就换宝马了,快查查看,这辆宝马要多少钱?”
另外一个保安连忙拿出手机查看,然后看着上面的价格震惊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在地上。
“我去,要六十万呢,这特么的怎么忽然有钱了?”
“那还用说嘛,现在他老婆是业务主管了,全权负责整个公司的业务,油水厚的很……”
“但这也太快了吧,才几天的时间,就捞到这么多钱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新官上任,不得好好孝敬孝敬啊,这钱不就来了……”
“也是。”
两个守门的保安低声议论,站在车子旁边的赵千叶本来想过去跟他们理论,但这时候发现王初夏已经走了出来,不是特别忙的时候,王初夏偶尔也会到公司外面吃饭。
“初夏……”赵千叶连忙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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