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三岁时候跟我妈到的M国。当时我妈跟我爸已经离婚两年多了,她在M国混的风生水起,结果回国探亲发现我爸正把我当儿子养呢。男人带孩子嘛,你们也懂的,怎么省事怎么来,衣服全是黑蓝灰色系、脏了也看不太出来省的洗;款式嘛就是T恤牛仔大帽衫,基本上就是我爸同款的mini号男装;头发呢,也让我爸自作主张给我剪成半毛寸,夏凉冬不暖的,这么说吧,我妈当时要再晚回来半年,可能我就跟班里的男生们拜把子了。
我妈当时看见我足足愣了十几秒,最后终于认出我来属实掉了几滴眼泪,然后就义无反顾的要带我出国。其实除了养的糙,我爸还是挺疼我的,我妈单独跟他谈了两个多小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在确保我不会不认他这个亲爸爸之后就松口了,问过我的意见之后就让我跟我妈走了。
事实证明,我把的选择是对的,我一乖乖女长到叛逆期后都是我妈来接盘的。
来M国后我妈就对我开始丑女大改造,先是责令我留长头发,然后又教我搭配那些她给我买的粉色、红色、明黄色的衣服,我妈专业就是这个,所以即便是运动风的衣服她也能给搭配出高腰线、小翘臀,我自问这方面我妈真的是天赋异禀就放弃反抗由着我妈给我倒持,但是内心的野马脱缰自由奔腾之心却一日也没有放弃。
我得客观的说一下,我学习成绩还挺好的,虽说刚来M国前半年没少在语言班**练,但是慢慢适应后很多老师都跟我妈说我是天才。这个夸奖里面数学成绩占了绝大一部分,倒不是因为我真的好,实在是因为M国人的数学成绩太差了,有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脑回路里有没有数学这一部分,我凭借小学的九九乘法表就能配得上老师们一口一个的“天才”。他们叫他们的,我反正不信,但是我妈是真的相信,并且很欣慰,多次说出“当初带我出国就对了”这样的话,后来甚至一心指望我能考上藤校然后进个“FLAG”公司,赚大钱供她颐养天年。
*FLAG 首字母分别是FLAG四个字母的互联网公司
然而我心里的小野马在申请大学的时候第一次勒不住缰绳了。
前面说过我妈一直希望我能学个将来能赚钱的专业,她并不知道我心之所向却在人间的柴米油盐上。
我家从太爷爷开始就是做厨师的,太爷爷当年是某达官显贵的家厨,善于此道又精于钻研,于是很是有些传奇的故事和菜谱流传了下来。我爷爷作为第一代子承父业,前半生是被家里强迫继承了这个职业,后半生适逢食不果腹的特殊时期秉承“饿死谁也饿死不了厨子”这个理念竟也真做成了终身职业。其实我爷爷最喜欢的就是逗鸟养花、写写画画,用我奶奶的话就是“正事儿一点不行,消遣娱乐第一名”。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