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兰修斯就想过了。
将来他要做什么?
了解这个世界的兰修斯知道,现在处于大海贼时代,是个混乱的时代,海贼遍行,全世界热血澎湃的人,不说全部,但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人向往着海贼。
这个世界的最强一批人,也大部分都是海贼。
七武海,四皇,这些响当当的人物,每一个都拥有在普通人眼中如怪物一般的力量。
那兰修斯要不要当海贼呢?
这个问题在兰修斯看来实在太简单了。
NO,他打死都不会当什么海贼。
一想到那种成天都要坐在船漂泊的日子,兰修斯就起鸡皮疙瘩,哪怕海的风景不错,看久了也会觉得恶心。
这可不是原著看动漫,而是真真切切的事实,九成九的海贼,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船度过。
船是什么,就是一个搭载人的工具,哪怕这个工具再大,也不可能比得陆地,一个海浪飘来或者暴风雨,就能将甲板全部打湿,身的衣服和鞋子也会弄湿,潮湿的环境,加吃喝拉撒都在船。
这种生活,让有点洁癖的兰修斯打死都不愿意,枯燥无味,更别说经济来源还是个问题。
那么去当海军?
这个考虑兰修斯还是摇头。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他就不会再去做那种听人命令行事,受各种规定约束的日子,而且海军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独立机构,它是世界政府三大麾下机构之一,说的难听点,海军在这个世界就是世界政府的暴力组织。
而世界政府是什么德行,原著虽然没有全部说明,但显露出来的部分也让兰修斯厌恶。
所以无论是海贼还是海军,兰修斯都是不愿意当。
至于商人,兰修斯只想说,他会帮自家商会做大,但自己本身却不想成为一名实实在在的商人。
“父亲,我们商会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东海顶尖的商会的,我保证,不过我最想当的是一名赏金猎人”兰修斯笑道。
哈尼斯特眨眼的看着兰修斯,赏金猎人?
“兰修斯,你说的是那种专门以猎杀海贼为生的人吗?”
“差不多吧,父亲你不觉得那种生活很,很别具一格吗”
兰修斯看着远方的海天一色。
赏金猎人,在原著中极少出现的一种职业,在兰修斯看来,这是一种十分划算,堪称真正自由的职业。
在这个大海贼时代,什么最多,当然是海贼最多,尤其是伟大航路,悬赏数千万的海贼遍布,击杀一个就能去海军基地领取赏金。
一千万贝利,只要你不大手大脚,购买太多奢侈品,足够一个人潇洒生活五六年。
而厉害的赏金猎人,一年能获得亿的贝利,如果运气好,总是碰到那些五六千万的海贼,还成功击杀,一年数亿贝利,甚至接近十亿都不是问题,绝对是暴利的职业,当然也伴随着危险,但对有实力的人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比如原著后期的索隆和山治他们,不是恶魔果实能力者,不惧怕海水,以他们的实力,如果真心想当赏金猎人,绝对是一把好手,唯一有麻烦的就是怎么航海,到哪里去找海贼之类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兰修斯看来都好解决。
海贼,海军,这两个职业实在太喽,只有赏金猎人才是他欣赏的职业。
自由,还能赚钱,还没有海军追击,简直不好太好。
哈尼斯特看着自己儿子那一脸向往的表情,脸色有些纠结。
他还真的想将自己的商会交给兰修斯,到时候他就轻松了,有时间陪妻子,享受下乡村的田园生活,可谁知道兰修斯还不愿意。
“算了算了,这小子才十岁,离继承商会还早着了,现在烦心干什么”哈尼斯特自我安慰道。
就在这时,商船前方的水手传来大叫,似乎出了什么事,很多人惊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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