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这半年,我有点儿恍惚。

半年前,爸爸妈妈托朋友给我找了几个工作选项,我就决定在家待着了。因为当时我实在把握不到霍善乐对我的感情。

按我们的相处模式来看,我们是最好的那种朋友。他做任何事情需要参与者的时候,我必然在我有任何喜悦如果需要分享时候,他必然会是听众。

我会因为他的喜乐而喜乐,他会静静的陪着我抒发我自己的情绪。

我们的很多观点是一致的,我们的默契有时候只是一个眼神。我几乎对他的喜好了如指掌,而他在很多时候都会很自然的顾忌着我的感受。

这是一种不需要证明的情绪,他为我做的我知道,我为他做的他明白。

就比方说,大四那一年,毕业前夕,我们一群人去。

那次聚会是一次大聚,不同系但是都是好朋友,凑来凑去攒了二十多个人。

里不缺麦霸,霍善乐就是其中之一。

里也有只喜欢听歌的人,我凤伊飞就是喜欢听歌的那一位。

于是喜欢听歌的就点歌,能唱的人就去唱。

我点了好几首歌,喜欢听,但是唱功不行。

包间里很吵,有人在划拳,有人在做游戏,有人在瞎玩儿着乐器。所以真的想要好好听歌,也是难的。

“安静安静安静,这首歌好听。不许吵!静静的欣赏我的演唱会。”霍善乐每次唱我点的歌以前,几乎都会先稳定一下场上的气氛,以保证整首歌会有一个相对优质的环境中。

霍善乐有成为麦霸的资格。因为,他唱歌真的好好听!每年年会他总是压轴出场的,每年他的出场,都会得到雷鸣般的掌声。人的外在好已经是得天独厚,他却不仅有千篇一律的好颜值也有与众不同的才华更有独领风骚的灵魂。所以,他唱歌的时候,真的可以让大家暂停嬉闹,好好的听我便能也好好的听。

“这首歌的品味不错哦!”

“这种风格,我也喜欢!”

他唱完之后,往往会这样点评我选的歌曲,然后看向我的方向。

我的品味当然不错,我惯常知道他喜欢的旋律,我也觉得他喜欢的,大都很符合我的欣赏能力。

那天晚上,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但是我不喜欢熬夜,如果唱通宵,我是一定要半路去睡觉的。

于是我提前去隔壁的套间儿占领了唯一的一个大沙发,决定即便睡不着也要闭目养神。

可是无聊的人即便是听着那些隔绝不断的鬼哭狼嚎却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直到突然感觉有人动了我一下,我才惊醒。却看见霍善乐在身边儿,而我身上被搭着一件衣服。

“把你乱醒了?”美丽eili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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