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尽欢愣在门外正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再一次的突然开了。

裴斯宇终于想起他们在哪儿见过。不过是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这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儿就把她忘记了。许尽欢是有些失落的,毕竟那天他们分享了同一条浴巾死里逃生,还在消防车前热烈拥抱,她的下巴藏在他的肩上,那样深刻的记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她就像个小婢女一样答应了他各种各样的条件作为取得稿子的代价。

包括给他养的那只猫咪买一份栗子蛋糕,她跑了好几家店,还是没有找到那个牌子的蛋糕,就买了块差不多味道和样式的祖母绿奶油小方,那猫咪舔了一口,居然非常不满意地扭头走开。

裴斯宇叹了口气,把蛋糕推到许尽欢面前,说:“要不你吃了吧,别浪费了。”

她目瞪口呆的看着他。

也包括将他坏掉的加湿器拿去送修。

甚至还包括将他的羊绒风衣送去给干洗店。店里的人接过尽欢手中的袋子,打开来检查了下材质,却发现衣服干净的像是刚从专卖店的橱窗里拿下来的。于是翻来覆去了三遍依旧难以确信地问她:“请问,这真的是脏了的衣服吗?”

顶着周围人的白眼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她大喘着粗气站在裴斯宇的面前,“可以写了吧?”

“想不到你居然是个编辑。”裴斯宇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我这辈子最恨来催稿的编辑了。”然后他“腾”地坐起身,指着许尽欢的鼻子,“不过,你除外。”

冬日的阳光透过百叶窗一小格一小格的打在沙发前的圆桌上,像撒了一层金粉,安静又美好。

下一秒,许尽欢觉得她就要沉溺进去了。

她猛掐一下自己大腿,瞬间精神了,“你把专栏给老娘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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