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这是?”
“您好,我是【蓝启唱片】的副总经理蒋月。”
少妇先是自我介绍,然后又热情询问:“我刚才问前台,说您来找我们公司合作,请问您是什么业务?”
对方态度热情亲切,曹轩也不好冷脸相待,另外他看到蒋月的言行,隐约也产生了一个猜测,实言告知。
“是这样,我这有一首单曲,想找贵公司合作发行,不过你们韩总说歌不符合条件,这事八成算是泡汤了。”
“这个死胖子!”
听罢曹轩的话,蒋月脸色一变,强忍着温言细语让曹轩稍待,然后恶狠狠地冲向韩启的办公室。
可能是进去的急,办公室门没关严,曹轩扫了几耳朵,全都是蒋副总的河东狮吼。
“姓韩的,老娘跟你算是瞎了眼,你是怎么答应我的,现在给我背地里耍花招。”
“情怀?情怀能TM当饭吃,公司都揭不开锅了,你丫还装什么清高。”
“单曲怎么了,蚊子再小也是肉,比你天天在办公室闲着发愣强,还TM浪费老娘的电费。”
“我告诉你韩启,你要是不想干就给我滚回家看孩子去,老娘当总经理,反正这公司一半都是拿我嫁妆投的钱。”
“呜呜呜,我好好的大学老师都不当了,跟着你来这破公司创业,你还整天由着性子来,我们家姊妹几个就属我嫁的男人最没出息,每次回娘家我都抬不起头。”
“……”
大约十几分钟后,蒋月从办公室出来,风淡云轻的对曹轩招呼道。
“曹先生是吧,咱们可以聊聊合作的事了。”
曹轩冲蒋月高高竖起大拇指,满脸佩服:“姐姐,牛!”
“见笑了。”
蒋副总谦虚一笑,带着曹轩进了办公室。
一进门,曹轩就看到韩启垂头丧气的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脸上依稀有几道可疑的红痕,见曹轩进来,赶忙侧脸躲避。
蒋月没理他,径直坐到办公桌上的老板椅,显然接掌了谈判大权,曹轩二番取出小样和资料,递给了蒋月。
与韩启的敷衍嫌弃不同,蒋月看资料看的很认真,然后又用办公室的VCD听了小样,才抬头问道。
“我大致了解了一下,曹先生已经有了单曲成品,是想让我们公司负责制碟、宣发和销售,然后双方分成利润。”
“没错。”
蒋月把文件一合,刚才的热情化为了精明和强势。
“按照资料上的成本核算,我们公司要占大头,曹先生如何担保这首单曲一定赚钱。”
“贵公司投资占大头,事后利润自然也是以你们为主,资料上面我也写了,分成三七开,我三,贵公司七。
至于担保赚钱,相信蒋总也明白任何事都有风险的道理,我唯一能保证的是,我对自己的歌有信心。”
曹轩对蒋月的反应早有预料。
独立歌手和唱片公司合作,大致有三种模式。
第一就是外包,独立歌手出钱请唱片公司发行销售,是赚是赔都由独立歌手承担,唱片公司赚的是承包宣发专辑的钱。
当然,如果专辑赚钱了,唱片公司也会有一定数额的抽成。
第二种就是,唱片公司看中了独立歌手的专辑,花钱拿下,然后宣发售卖,是赚是赔由唱片公司承担。
这个模式和很多大唱片公司差不多,只不过没有歌手的经纪约,只能赚专辑售卖和版权的钱,同时还得支付歌手一笔买歌的钱。
第三种就是唱片公司独立歌手联手,一同担负盈亏,分成比例根据双方资金投入自行划分。
曹轩就是想和蓝启展开第三种合作模式,不过蒋月有些迟疑。
其实按照她的意思,以及蓝启目前的状况,第一种拿钱办事最为稳妥,第二、三种都有赔的可能性。
但话又说回来,可能赔的同时,也可能赚。
要是死守着第一种模式过日子,蓝启这辈子别想发展起来。
总体来说,第三种模式比第二种风险更小一点,而且出单曲相比运作专辑的成本也更低。
蒋月觉得可以试一试,但有点下不了决心,她转头看向一直当透明人的韩启。
“老韩,你觉得这歌怎么样。”
想到韩启可能使坏,又追着提醒了一句:“实事求是,别耍花样。”
韩启白了她一眼,又听了两遍小样,然后点评道:“曲风明朗,歌词虽然有些矫揉造作,但足够直白上口,不算什么上乘之作,但足够商业化,是一首符合大众口味的标准伤感情歌。”
曹轩惊讶的看向韩启,这位生意做的不咋地,音乐鉴赏也有所偏好,但专业眼光不是盖的,怪不得敢下海开唱片公司。
蒋月更是大喜过望。
别看蒋月刚才对韩启一顿河东狮吼,训得跟孙子似的,但事关音乐鉴赏,但她却对韩启的眼力十分信任。
同时,蒋月也比任何人都了解韩启的评歌标准。
除了挚爱的摇滚,韩启对其他题材类型的歌曲都是以极为挑剔的眼光对待,哪怕是一些公认的经典歌曲,也时常不吝毒舌。
《一万个理由》在他嘴里没被大批特批,甚至予以肯定,这在韩启评歌生涯里实属罕见。
蒋月客气的请曹轩稍等,自己拉着韩启来到办公室外,问道。
“你给我交个实底,这笔买卖能干吗。”
韩启抹了把脸,看着蒋月殷切的目光,艰难的点了点头,老实道。
“从流行商业角度来看,我甚至觉得这首歌不弱于《心太软》,但具体还要看时运,不过就算没红,回本应该问题不大。
邪门了,从哪蹦出了这么一个怪才,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韩启喃喃自语,而旁边蒋月差点没乐疯了。
堪比《心太软》!?
那首歌可是给背后的唱片公司狂赚了几千万的利润。
《一万个理由》也不用多,能让蓝启赚个《心太软》的十分之一,她就把曹轩供起来当财神爷。
蒋月二话不说,转头进了办公室和曹轩讨论合作的具体条款。
首先是单曲售卖分成,这个没什么争议,直接按照业内的普遍的规矩三七分。
双方谈判的真正的关键是,蓝启想要《一万个理由》的版权,这是曹轩不能容忍的。
单曲售卖拿不到大头,他全指着版权和商演了,这要是舍出去,曹轩还玩个屁。
但蒋月是势在必得,普通歌曲也就罢了,《一万个理由》有望大火,要不插手,她回头能悔死。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各退一步。
曹轩答应让蓝启管理《一万个理由》的版权,并享有30%的版权分红。
同时,蓝启也必须保证,倾尽所有资源推《一万个理由》,京津冀以及中央的各方电台,确保一定份额的宣传。
双方找了一家律所,拟定好了合同,曹轩签了字,然后分别和韩启和蒋月夫妇握手。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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