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柳?”
柳煜猛地抬头,自己被那声音吓了一跳,也吓到了发声的人。
路哥讶异地俯视着柳煜,伸出手,“你没事吧?起不来了?要不要紧?”
柳煜摇摇头,自己扶着墙站起来。他的右手按着左臂,神情憔悴,刚出了一身冷汗,好久没剪的头发黏在额头上,衣服也贴着皮肤。
路哥拍了下他的肩膀,架着他往自己办公室走,“来来,到我这边沙发休息一会儿。”
两人走过了办公区,吸引了不少目光。于广春还直接开口询问。柳煜脖子僵硬,视线下移,余光瞥着于广春,右手不禁用力,压住了左臂的皮肤。
“没事、没事。小柳就是压力太大了。”路哥笑道。
其他人也笑了起来,纷纷出言安慰。
进了办公室,路哥将门一关,推着柳煜在沙发上坐下,语气轻松地说道:“你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狠了。我知道老于呢,技术是落伍了一点,经常要你帮忙,但他是咱们这里的元老,大老板创业的时候他就在了,年会那次你也看到大老板和他一块儿喝酒吧?当时就是他写的核心代码,算是我们这公司的功臣啊。他也一直在学,上次不帮你把注释都补上了吗?周报也是他写的。”
柳煜有些沉默。
于广春当初写的那些代码,有着像是营销号段子似的注释——注明了年月日,留了姓名,偶尔蹦出来一句加油鼓劲的话,鼠标一滚看到一只草泥马。那其中,有些注释也不是于广春写的,而是当初的其他老员工所留,只不过那些人,升职的升职,跳槽的跳槽,只有于广春数十年如一日的坐在老位置上。
于广春现在写注释当然不会再玩这种幼稚把戏了,他每天加班到十一、二点,甚至通宵敲代码,都是卡着deadline将工作完成。他也像是那些自我吐槽的程序员一般,每天不知道是写代码还是在写bug,键盘敲得噼啪作响,效率却是极差。
这样的程序员,放在那些互联网大厂,早被淘汰了。但他们这里只是一间小公司,和互联网只是沾点边,员工总计五十多人。大老板年过半百,比于广春也大不了几岁。当年两人也是青春年少,一起奋斗拼搏,那些原始代码还留着他们当年的青春记忆。现在,于广春吃力地应付着工作,大老板则烦恼着女儿的高考和儿子的就业,对于公司业务都不怎么上心。实际管理着公司的老板是职业经理人性质的老员工,和大老板也是老同学,正烦恼着他的中年危机是他越来越稀疏的头发。
柳煜实习期的时候,还听隔壁后勤、人事、财会等办公室的小姐姐、大姐姐吐槽老板已经得了福报,不然公司年会怎么连着两年准备生蚝?
柳煜原来觉得这样的小公司,工作轻松,收入也还行,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他刚进来的时候,于广春当他的老师,带他熟悉环境,接手工作,他还觉得自己跟了个友善的前辈。谁想到,这局势转眼就迅速恶化了。
柳煜抓了几下左臂,只觉得那股瘙痒感又出现了。
路哥宽和包容,谆谆善诱,态度是极好的。
事实上,于广春的态度也是极好的。
只是,工作完不成,加班不可避免,让柳煜身心疲惫。
“我知道。路哥,你放心,我都知道的。”柳煜趁着路哥停顿的空挡,连忙说道,“我知道于哥人好,他平时也很照顾我。”
“嗯。你放轻松点。今天也不要加班了,下班时间早点回家。工作真的不急于一时。”路哥笑着说道,“工作是做不完的,身体最重要。”
柳煜感激地点点头。
路哥这个领导实在是没话说。公司的环境也没话说。
就一项……
柳煜起身,出了办公室,看了眼于广春的背影。
于广春没有敲键盘,双手搭在键盘上,像是看着代码沉思。
柳煜捏住了自己的左臂,只觉得皮肤下又有虫子爬动起来。
他压住恐惧,也压住了心里的烦躁,回到座位。
“小柳,回来啦。”于广春立刻转头,冲他一笑。
柳煜没有理,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电脑屏幕。
“有些bug要修改,文件我发你了。你帮忙看看。”于广春苦恼地说道,“我也不知道问题出哪儿了,老是运行出错。”
柳煜深呼吸。
随着他的呼吸,他的皮肤好像也在扩张收缩。
那些尖刺犹如做贼一般探了出来。
柳煜感觉到了些许不同。
他斜眼看去,就见衣袖下有什么东西在动。
手腕处,能看到一点黑褐色的细小触手钻出了衣袖。那一点触手状的物体,如同花园鳗,却比花园鳗短小许多,不仔细看,都会忽视它的存在。可它们密密麻麻,遍布了整条手臂的毛孔,衣袖被它们顶开,他们似乎是想要从布料下钻出来。
“啪”的一声,柳煜右手拍在了左臂上,心跳如鼓。
于广春吓了一跳,“有虫子吗?”
柳煜用力摇头,表情僵硬地盯着屏幕。
于广春欲言又止,看看柳煜的桌面,“你刚不是去倒水了吗?路总找你,杯子留茶水间了?”
柳煜喉头发干,无法回答这问题。
“我去倒水,帮你带回来吧。”于广春笑笑,“路总说什么,你都不用放心上。你啊,就是太认真了,不要给自己那么大压力。”他端着杯子站起身,又语带笑意地补充了一句,“文件你看看啊。那堆代码,我自己写的,真不知道是哪儿错了。”
柳煜机械性地点头。
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些按不住那些东西,更可怕的是,它们被他刚才一拍,似乎纠缠在了一起,互相融合了。
于广春一走,柳煜四下瞄了几眼,见同事们都在忙,就小心翼翼地撩开了衣袖。
那些东西果然融合成了一块整体,像是覆盖皮肤上凹凸不平的盔甲,又像是重度烫伤后留下的疤痕,丑陋无比。
柳煜倒吸了一口气,心乱如麻,就见那一块黑褐色的物质“咕甬咕甬”地蠕动几下,慢慢渗入皮肤,重新消失不见。
柳煜的头皮都快炸了。
他要怎么做?去看医生吗?三甲医院看皮肤科?医生能检查出来这是什么病吗?寄生虫?还是他脑子出现了幻觉?
他满脑袋的胡思乱想,瞳孔突然收缩,就见皮肤下浮现出了黑色的纹路。这次没有虫爬、没有尖刺、没有花园鳗似的触手,只是毛孔中分泌出了黑褐色的粘稠物质,覆盖了他的皮肤表面。那些疤痕样的物体再次出现。
哒。
“你的杯子。给你倒了水。”于广春将杯子放在了柳煜的桌上,自己啜着水,舒服地坐下。
柳煜紧张地将袖子拉下来,不自然地垂着左手,又双眼无神地死死盯着电脑屏幕。
“文件你收到了吗?”于广春问道。
嘎吱嘎吱……
柳煜听到了一些怪声,像是血管中有什么东西在涌动。
他咽了口唾沫,慌忙用右手握住鼠标,“我这就看。”
“哎,不急的。你要不舒服,我帮你跟路总说。”
柳煜又是用力摇头。
于广春收回了视线,又开始有一会儿、没一会儿地敲键盘。
柳煜清楚,于广春并非在摸鱼,只是那时断时续的键盘敲击声,让他浑身的血脉都变得不对劲。
嘎吱嘎吱……
那怪响好似是应和着于广春的键盘声,又像是被外界声音所激发,有所反应。
柳煜不着痕迹地低头看了一眼。
他顿时吓呆了。
他的左手被那种黑褐色的物质完全包裹住,整个胀大了一圈,像是套了一层隔热手套。只是尺寸不太合适,五根手指长长地耷拉下来,晃悠两下后,尖端翘起,像是五条蛇,直起身,对着于广春的方向吐出了芯子。
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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