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伯爵拉着庞春梅来到隔壁房间,收敛起脸上笑容。

双手按在她双肩上,语重心长地道:“这些年以来,我和你在西门庆家里朝夕相对,你庞春梅过得究竟是什么样的日子,我比谁都要清楚!”

“你且听我说,倘若西门庆家中有人胆敢骂你,有人胆敢欺负你,我应光侯就便是亲自挑了清河县县衙的大旗,也一定会为你出头!”

世事总是如此,不提起也就罢了,甫一提起,便令人愁上心头。

这些年以来的点点滴滴,犹如画卷飞速展开一般,在庞春梅的眼前浮现了出来。

方才心中的那么点怒火,霎时间烟消云散。

因着平日里,应伯爵始终都阴魂不散地跟随在西门庆屁股后面。

所以西门庆府上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情,应伯爵几乎都是在场亲眼见证。

庞春梅万万想不到,这往日毫不起眼的应花子,居然会对自己如此这般的上心,如此这般的好。

瞧着他,一时间竟是深感陌生。

她当真深为动容。

深深地凝望着他,许是酒劲儿所致,许是内心里的伤疤被他生生地揭开来。

她猛然间身子一颤,心中酸楚涌现。

此时天公不作美,春雨降下。

银针般尖细的雨滴,混杂着泥土的清香与花草的芬芳,随风飘荡进来。

吹动了庞春梅的发梢,打湿了庞春梅的俏脸儿。

耳旁雨声阵阵,不知怎地,记忆里那些煎熬的日子,顷刻间便变得流洒、奔放。

且看那个在青春的黑夜里挑灯流浪的小小自己,早已背身远去,越走越远。

最终化作一个小小黑点,全须全影地消融在灯火阑珊处。

那水一般的人儿,那风一般的歌谣,那犹如梦境一般的遐想……

也罢,也罢,不回想、不回忆也就是了。

也罢,也罢,不回眸、不回头也就是了。

毕竟,反正也不回头。

毕竟,反正也回不了头。

应伯爵眼见雨势渐大,于是便搂着庞春梅走到了里面。

庞春梅一把挣脱开他的怀抱,没有好气的说道。

“应花子,那姓潘的妇人是咱清河县里武都头的嫂嫂,因着这妇人不知检点不守妇道,逼得武都头大砍大杀。”

“这事情才发生两天时间不到,你这边厢不加以收敛也就是了,反倒还整治酒菜得意张扬。”

“奴家且看你也变成了如那李外传般的刀下亡魂,到时该如何是好!”

应伯爵轻声说道:“无妨,反正那傻大个已经被发配孟州,就即便是他这条狗命还能够苟延残喘一时半会儿的。”

“我也会通知李知县一声,命人在半道上将他杀死。”

庞春梅却也不觉意外,只是撇了撇嘴,说道:“真够无耻的。”

她原想着回到膳厅继续和西门庆他们吃饭,但眼见外面已经开始下起瓢泼大雨。

屋内又没有伞,便只好留在应伯爵身边。

应伯爵心想:你爷爷的,老子得想办法将庞春梅搞到手。

到时左手一个潘金莲,右手一个庞春梅,岂不美哉?

但庞春梅的脾气秉性与潘金莲全然不同,她往往是太过乖张暴戾,往往是太过强势。

加之她也不像是潘金莲那般寂寞难耐,嗷嗷待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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