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回头看向了屏风后,刘陵红着眼走了出来,哽咽了一声,随后与他同看奇美的景色。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李欢抿了一口果酒,看了一眼烤炙得油光滋滋直冒的不知名大鱼,自个儿就吃了起来。
刘陵回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抢过烤鱼,平静地吃了起来。
“反贼和为国而死的忠烈之士,不仅现在是两种待遇,就是在千百年之后的名声,那都是两种待遇,我没什么好难过的,我无法劝阻,但这却已经是最好的安排。”
“生怕你将我视作仇寇。”李欢松了一口气,要真是这样,先玩后杀的戏码,他下不了手,但他相信自己那些个老婆们,是一定能面带美丽微笑,然后处死刘陵的。
“金盏又来信,说长安那边权贵里边,已经开始有人弹冠相庆,准备看我是怎么在湖汉水折戟沉沙的。”李欢忍不住笑出声。
“他们可能一直都认为,南越国能拿出五十万大军来对抗我们。”刘陵的情绪调整的很好。
聪明的人,就不应该为愚蠢的事情而悲伤。
有些人的智商,配得上他受的苦难。
“昔年秦朝的南征大军何其威武雄壮,到了南越之后,就和当地的土人成婚,后来秦朝又从内地迁移百姓到了南越各地,从而保证秦帝国对于南越的统治,只是秦末之战,任嚣的继任者赵陀封关绝林,毁坏道路,不与中原往来,从而断绝了南越和中原的联系,让我们对南越缺少一个系统的了解。”
李欢很喜欢这条像是肥猪一样大的鱼,这里边没刺儿,在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也吃过许多没有鱼刺的顶级鱼肉。
眼下这条霍去病带着人从湖里抓来的大鱼,就是司马迁也叫不出名字;在他看来,这个品种的大鱼,肯定在古代就灭绝了。
“五十万人?”刘陵不屑的笑了一声:“能拉出十万人军队来,就已经是看得起他们了,如果当年赵陀真的还能拉出五十万大军,为何不与我高祖争天下?”
“道理是这个道理。”李欢嘿嘿笑着:“秦人对于百越人屠杀的非常多,百越本地上的人,其实向着中南半岛迁移的自然不在少数,我估摸着十多万大军怎么都能拉出来,可是打仗这种事情,又不是依靠人多就能取胜。”
刘陵抿着嘴:“你说十多万,我看至少都能拉出二十万来,我们所有进攻路线上的兵力加起来,不过六七万人……换成我是长安城的勋贵们,我也不看好。”
李欢只是哈哈笑着,不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
刘陵却忍不住轻轻叹息了一声:“不说这些,打得过打不过,我们都要打,反正我对你充满了信心。”
“这就对了。”李欢含笑:“别人怎么看我们,那是别人的事情,我们怎么看自己,那才是最关键的。”
刘陵听着这话,心中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她狠狠地咬了一口鱼肉:“今天晚上陪陪我,我心情不好。”
“大军出征在即,我可不能陪你饮酒,只能陪你说话。”李欢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腰子。
真是辛苦了这两个腰子,跟着自己稀里湖涂地来到了汉朝之后,就没休息过。
刘陵欣然点头,她这个时候,确实最需要一个能倾诉内心的人。
一处逼仄的木屋内,几个浑身上下看起来脏兮兮,还散发着怪异味道的人钻了进来,昏暗的灯光下,这些人破旧的衣服下,依稀能看到那暴露出来的怪异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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