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青云观。”

刘伯钦感慨地看了一眼,这或许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神仙中人,没想到却落得如此下场。

收拾了虎尸下了山,来到山脚,走过一个山坡,一座山庄出现在眼前。

门前参天古树,漫路荒藤。结草做的门楼,篱笆搭成的院落;石板拼接的小桥,白土堆砌的墙壁。猎犬在庄门外低吠,雄鹰盘旋在空中。

刘伯钦将虎尸扔在门口,走出三四个家僮,上前拖拖拉拉,将老虎扛了进去。

“庄主,这老虎怎么全身和软泥似的,难道自己从崖上摔了下来不成?”

为首的王二一托老虎的腹部,稀拉拉连块完好的骨头都没摸着,有些疑惑。

“管那些做什么?快去把皮剥了,虎骨熬了汤给我娘喝。”刘伯钦吩咐下去,正打算去收拾收拾,扛了一路,身上血腥味不小。

“伯钦,为娘可受不了那虎骨的大补。你终日打猎,须自己多补补才是。”

原来刘老夫人也走了出来,身边跟着一个丫鬟。刘伯钦在巩州学艺,老夫人一人在家,所以买了个丫鬟陪陪说话。

刘伯钦迎上前,“娘,你怎么出来了。这里血腥味重的很,您先回去,等他们弄好了,我给您送过去。”

“娘来等你的,明天是你爹的周忌,这几日就不要出去打猎。”老夫人摸着刘伯钦的手,慈祥说道。

刘伯钦长大至今,是当做亲生爹娘一样看待。听老夫人说话,自然是点头应允,连连承诺。

第二天一早,母子二人并阖庄大小早早起床,去家堂前拈了香,拜了灵相。又请了和尚道士做了法事。

一场下来,天已擦烟。众人都已散去,刘伯钦和老夫人二人在堂中吃饭。

“娘,孩儿想出去一趟。”刘伯钦再三思量,决定还是去江州一趟,自己待在这里终日无所事事,等到唐僧西天取经,到时终究要沦为一个过客。

刘氏停下手中筷子,身体微微一动,“出去走走也好,不知我儿要去往何处?”

“江州,孩儿想去江州一趟。”

“江州,是个好地方啊!”刘氏喃喃念叨一句:“你要去便去吧,你打小儿就有主见,娘也不拦你,此去何时归来啊?”

“娘,庄中存粮半年有余,再加上小的们平日打猎,孩儿此去少则一两月,多则半年。”刘伯钦恭声说道。

“嗯。”刘氏微微颔首,“既然你都打算好了,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多谢娘。”

雄鸡高唱,五更天明。刘氏从睡梦中惊醒,问丫鬟方才得知庄主四更天时已经离了庄子,前往巩州去了。

离了双叉岭,刘伯钦换了一身便服,倒有了几分读书人的模样。

巩州是军镇,再往西便是鞑靼的地界。走在巩州的街头,经常能看到携带刀剑的武林人士。

刘伯钦来巩州一是为了买一只马匹赶往江州,二是向自己的授业恩师辞行。

恩师公冶剑的府邸在城中的东南角,那里多是巩州显贵居住的地方。

公冶剑曾做过一任巩州统都使,论武艺,在整个巩州足以排进前三。昔日统兵作战,据鞑靼于国门之外,立下过不小功劳。

刘伯钦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得以拜在他的门下,公冶剑只有一个女儿,对待他就如同亲生儿子一般。

一身武艺悉心教导,更是时常撮合,想把女儿许配给刘伯钦。

进了巩州城门,走在街上,刘伯钦看着混杂在人群中的胡人,和他记忆中的西洋人种不同,这些胡人没有高耸的鼻梁和深凹的眼眶,但是肤色和发色在一干汉人中却显得更加显眼。

放在中原地区,常人肯定要把他们当做是金发碧眼的妖怪,但是在巩州这种边境城市,与胡人通商、作战都是常有的事情,自然不会有人大惊小怪。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地表传来一丝微微颤抖,刘伯钦闲散的气质瞬间变得凝重:骑兵!至少在五百骑以上的精锐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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