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明星想要长足的发展,都必须有明确的地位。
至少某个时期的定位。
这样团队才能根据这个定位对艺人进行包装和工作安排。
马上就到了文化偶像盛行的年代。
沈知意当然不会错过这個风口,想想几年后韩涵和郭小四的风头无两,各路专家,学者,公知也是簇拥无数。
自己刚好有这方面的能力,干嘛不参与一下这门生意。
再说。
这个能力可是丰口碑的利器,这柄利器在,绝对能够给沈知意建立独树一帜的核心竞争力。
更容易受到粉丝和外界的追捧,而且还会给他较高的容忍度。
呃。
“风流才子”沈知意也挺喜欢这个形容词的。
只要能够作出好作品,
其他的无所谓。
简单来说就是渣男和风流名士的区别。
当然。
前提是大节不亏。
大节要是亏了,谁也救不了他。
除此之外。
还有就是星芒那边的问题!
《坏女孩》的扩散速度太快了,星芒那边的发型渠道显然伸不了这么长的手。
那怎么办?
很简单。
请人接手呗!
准确来说是别人向他们抛来了橄榄枝。
也就是转让专辑的制作发行权。
300万。
这是对方开的价格。
价格有点低,但是沈知意他们没得选。
继续耗着。
虽然可以赚得更多,但也多不到哪里去。
他的这几首歌是很优秀,但是在这个神仙打架的年代,根本抢不了其他歌曲的风头。
其他的不说。
周董的《夜曲》,光亮的《童话》!
他拍马也赶不上。
好在只是专辑的制作发行权。
歌曲的版权还在沈知意和星芒的手中,故而沈知意简单的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当然,
最主要的还是《坏女孩》已经流传开来,盗版商们已经进厂,专辑的最佳销售红利已经过了一半。
而星芒又没有能力抢在盗版商之前多吃几口。
只能让出去。
至于接手的公司能够抢下多少肉,沈知意懒得管,也管不了。
他只知道,若是继续拖下去的话。
这三百万都没了。
简单的思考一下之后便同意了。
这个钱属于版权售卖,按照三七分成,扣去税款。
沈知意差不多到手180万左右。
还有之前的星芒的专辑售卖,他还有30%,扣除税之后,差不多也有50万左右。
加上这180万,也就是230万。
当然。
这个钱还有一部分是曾佳的。
真正属于他的大概也就200万左右。
买车和首付别墅的钱有了。
说到买车!
自从沈知意找了曾佳当他的经纪人之后。
到处跑的次数直线下降。
买车的迫切感也就没那么强烈了,因此,他到现在都还没入手。
虽然已经是百万富翁。
至于房子的话!
现在的沈知意仍旧住在之前那个出租屋里面。
之前说好的只住两个月的,后面忙起来也懒得重新去找房子,又交了半年的房租。
呃。
交了半年的房租之后又只住了两个月,接下来的四个月估计又要浪费了。
回去就买房吧!
最终,沈知意下定决心。
到时候,钱应该全部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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