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明星想要长足的发展,都必须有明确的地位。

至少某个时期的定位。

这样团队才能根据这个定位对艺人进行包装和工作安排。

马上就到了文化偶像盛行的年代。

沈知意当然不会错过这個风口,想想几年后韩涵和郭小四的风头无两,各路专家,学者,公知也是簇拥无数。

自己刚好有这方面的能力,干嘛不参与一下这门生意。

再说。

这个能力可是丰口碑的利器,这柄利器在,绝对能够给沈知意建立独树一帜的核心竞争力。

更容易受到粉丝和外界的追捧,而且还会给他较高的容忍度。

呃。

“风流才子”沈知意也挺喜欢这个形容词的。

只要能够作出好作品,

其他的无所谓。

简单来说就是渣男和风流名士的区别。

当然。

前提是大节不亏。

大节要是亏了,谁也救不了他。

除此之外。

还有就是星芒那边的问题!

《坏女孩》的扩散速度太快了,星芒那边的发型渠道显然伸不了这么长的手。

那怎么办?

很简单。

请人接手呗!

准确来说是别人向他们抛来了橄榄枝。

也就是转让专辑的制作发行权。

300万。

这是对方开的价格。

价格有点低,但是沈知意他们没得选。

继续耗着。

虽然可以赚得更多,但也多不到哪里去。

他的这几首歌是很优秀,但是在这个神仙打架的年代,根本抢不了其他歌曲的风头。

其他的不说。

周董的《夜曲》,光亮的《童话》!

他拍马也赶不上。

好在只是专辑的制作发行权。

歌曲的版权还在沈知意和星芒的手中,故而沈知意简单的考虑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当然,

最主要的还是《坏女孩》已经流传开来,盗版商们已经进厂,专辑的最佳销售红利已经过了一半。

而星芒又没有能力抢在盗版商之前多吃几口。

只能让出去。

至于接手的公司能够抢下多少肉,沈知意懒得管,也管不了。

他只知道,若是继续拖下去的话。

这三百万都没了。

简单的思考一下之后便同意了。

这个钱属于版权售卖,按照三七分成,扣去税款。

沈知意差不多到手180万左右。

还有之前的星芒的专辑售卖,他还有30%,扣除税之后,差不多也有50万左右。

加上这180万,也就是230万。

当然。

这个钱还有一部分是曾佳的。

真正属于他的大概也就200万左右。

买车和首付别墅的钱有了。

说到买车!

自从沈知意找了曾佳当他的经纪人之后。

到处跑的次数直线下降。

买车的迫切感也就没那么强烈了,因此,他到现在都还没入手。

虽然已经是百万富翁。

至于房子的话!

现在的沈知意仍旧住在之前那个出租屋里面。

之前说好的只住两个月的,后面忙起来也懒得重新去找房子,又交了半年的房租。

呃。

交了半年的房租之后又只住了两个月,接下来的四个月估计又要浪费了。

回去就买房吧!

最终,沈知意下定决心。

到时候,钱应该全部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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