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小巷逐渐沉寂下来,只有潮湿的冷风徐徐吹过。

不知过了多久,躺在地上的王恒猛地坐了起来,像溺水之人窜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好半晌,王恒才回忆起来,眼眸瞬间瞪大,连忙低下头抚摸着胸口,嘴里难以置信地喊道:“我没事?!”

手掌抚摸处,胸口处的衣服上赫然有着一个大大的破洞,上面还残留着火药味,混杂在浓浓的血腥味中,依旧非常的刺鼻。

只是,破洞里面,却是毫发无损。

“到底咋回事?”

王恒有些不敢相信,低着头扒开衣服,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向胸口,光洁的胸口看不到一点受伤的痕迹。

沉吟半晌,王恒脸上露出一抹狂喜,嘀咕道:“难道这就是我的金手指,自愈?”

在漫威世界,自愈是个普通又变态的能力。

普通是因为拥有自愈能力的人太多,事实上任何生命体都拥有自愈能力,只是因为个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再看漫威世界,但凡有名有姓的,不管是超级英雄还是超级反派,不管有没有超能力,自愈能力都比普通人要厉害,伤筋动骨一百天的伤势对他们都好似小感冒一样,躺个三五天就能活蹦乱跳了。

变态则是因为自愈能力上限极高,甚至能达到不老不死的程度,譬如电影《死侍2》里死侍都被炸的四分五裂,照样能够活过来,漫画里金刚狼更是能够滴血重生。

想到这里,王恒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击中胸膛的枪伤都能自愈,自己的自愈能力肯定不低,就算比不过死侍,至少也是剑齿虎一个级别的。

有这样强悍的自愈能力傍身,王恒心中因为身穿漫威的惊惶,立刻消散了许多。

“接下来,该找个地方安身才是!”王恒缓缓站起身,一边想着,一边左右看了眼,巷子两边连接着大道,霓虹的光影和喧闹的声音不断传递进来。

王恒下意识地想要走过去,可刚走几步,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不由低下了头:“我这样出去,怕不是要被抓吧?”

虽然伤势自愈了,但流出的血却是实打实将王恒身上的衣服都流遍了,这样的造型出去,势必会引起关注,然后惊动警察,最后被请进警察局。

念及此,王恒又缩回了脚步。

又四处打量一圈,王恒发现了一排垃圾桶。

迟疑再三,王恒还是走了过去,然后捂着鼻子在里面翻找起来。

然而,让王恒失望的是,垃圾桶里并没有他想要的旧衣服,甚至连纸壳都被搜刮了一干二净,换衣服的打算是彻底落空了。

无可奈何之下,王恒将视线落在那些塑料袋上。

王恒记得以前刷短视频的时候,就看到不少用垃圾袋制作衣服的视频,还别说都挺潮的。

当然,王恒不是要做潮牌,他的目的很简单,用塑料袋遮掩衣服上的血渍。

片刻后,王恒成功给自己套了一层塑料袋。

奈何没有设计天赋,王恒的形象瞬间从社畜降格为流浪汉,没流浪个十几二十年,都没有这埋汰劲。

王恒对自己的装扮倒是挺得意,流浪汉更好,更加不会惹人注意。

最后,王恒又特意将自己造的蓬头垢面,让人根本看不出他的亚裔面容。

一切准备妥当后,王恒才小心翼翼地走出小巷。

不出意外,刚走上大道,迎面而来的路人纷纷注目而视,旋即又捂着鼻子满脸嫌弃地躲开,根本不愿多看王恒几眼。

王恒对此不以为意,反而为自己的装扮感到得意。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