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山(1958年11月6日-1998年4月)是我国90年代末多起重大抢劫杀人案的主凶。他在北京、河北、新疆先后作案15起,共杀害包括狱友、军人、警察、作案同伙和无辜群众在内的17人,抢劫现金140余万元人民币。
白天山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在缉捕白天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方将其抓捕归案。
他的犯罪和被抓捕经历被写成畅销书《中国刑侦一号案》,后又被拍成电视剧,今天我们就按时间轴的顺序来看一看白天山成长经历和犯罪过程。
1958年,白天山出生在北京,父母都是首都钢铁公司的普通职工。
1960年,白天山三岁时,父亲不幸病逝,母亲一人的工资需要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弟四个孩子。日子难以为继,母亲将白天山送往河北的徐水农村老家,让亲戚帮忙抚养白宝山。
1971年,13岁的白天山回到北京的家中,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也是首钢的工人,他还多了一个小弟弟。
白天山在农村度过的十年里一直没有接受教育,返京后的他和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上一年级,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性格变得孤僻自卑,三年级时就辍学了。
辍学后的白天山起先在街道办的一家酱菜厂当临时工,渐渐长成了一个180的大高个,体魄也十分健壮。
1976年,白天山年满18周岁,由于有北京户口,被石景山区的第一电碳厂正式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日子波澜不惊。
一次,电炭厂搞民兵训练,用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实弹射击,白天山在训练中获得优秀。从此之后,白天山找到了人生的兴趣所在,他向亲戚借了一支气枪,业余生活都在附近的山区林子里打鸟,夜里不睡觉的时候就在房间里打小老鼠。
白天山在射击中感受到了极大的快乐,一年之后,他弹无虚发,用他自己的话说:“随便一抬手,不用瞄准,就能三点成一线’”。
1981年,白天山23岁,他和同在电炭厂工作的女友结婚,一年后,他们家迎来了一对龙凤胎。然而,白宝山在此时开始了盗窃行为,并且愈演愈烈。
有人认为贫困是白天山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但我不能苟同。无论是白天山夫妻俩还是他的母亲和继父,都是北京大型国企的正式工人,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全家都是吃商品粮的”。这样的家庭不仅不贫困,还是当时的大多数人所羡慕的。
白天山的犯罪还是要从他的童年经历和自身个性中找寻原因,贫困只是一个借口。
1983年,26岁的白天山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北京当地服刑。
白天山入狱后不久,妻子和他离婚,带着一双儿女另嫁他人。
1985年,白天山被其他犯人告发,他曾经参与过一桩抢劫案,于是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1991年,作为北京逃犯,白天山被注销北京市户口,遣送到新疆石河子市的新安监狱服刑。
1992年,狱中的白天山收到一封当年仅十岁的女儿的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哭诉:继父经常打骂妈妈,对他们兄妹二人也不好,别的孩子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在外边也总受到别人的欺负……
这封信对白天山的震动极大,他痛哭一场后,对狱友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好日子,不能比别人差。”
不得不说,白天山是一个目标导向型“人才”,此后他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围绕着“快速搞钱”这个目标来实施。
白天山性格孤僻,和大多数狱友都不来往。只有李庆亮是他真心佩服、用心结交的一个朋友。李庆亮是山西人,因报复杀人被判无期,服刑前在某军事部门供职,有着丰富的军事及枪械知识。
还有一个新疆本地人吴磊明,十分佩服白天山,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关系极好。他曾对别人说:“白天山出去能干大事。”
吴磊明因盗窃罪进来,白天山进新安监狱不到一年,他便刑满释放。临走前,他还和白天山约定,将来有机会,联手干事业。此是后话,此处先按下不提。
白天山将李庆亮当作一个宝藏,时不时就去请教。
李庆亮后来对警方说:
“白天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速、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
“我记得我们谈过56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54式手枪。”
“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54式威力最大、长枪中56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
白天山还向李庆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执勤情况。李庆亮告诉他:“哨兵上岗,只是携带枪支作为震慑,枪里是不装弹的。”白天山知道后,对他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 把枪)搞到手。”
同时他还去研究各类抢劫案案例。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只读到小学三年级的白天山在狱中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很快就到了能够阅读的水平。
无论是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虚构的、真实的案例(监狱里能定时看电视),只要是白天山能找到的,他都仔细琢磨,寻找作案人在犯罪过程中的漏洞,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
他经常就各类案例和李庆亮探讨。李庆亮记得,有一次白天山看过某部香港警匪片后,对他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白天山看了杂志上的抢劫案,和李庆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这些白宝山自己总结的作案法则,日后果真都被他忠实地执行在了他的犯罪过程中。
新安监狱建造在茫茫戈壁之中,北部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国第二大沙漠)。
远看过去,监狱就像一个由四面高墙组成的正方形盒子;盒子南边不远的地方,有一排低矮的牛棚;除此之外,周围再无其他建筑物。
绝大部分的犯人吃住在高大坚固的盒子之中,吃过早饭后,在武警的武装看押下,前往距监狱十公里的团场(兵团农场,简称团场)劳动(主要是种植粮食、棉花和修水渠),晚上休工后再由武警押回狱中睡觉。
但由于团场生产的特殊性,有一些诸如种菜、养猪、放牛、放羊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犯人需要时时照看蔬菜和牲畜,他们便不受监狱作息制度的限制,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晚上甚至可以不回盒子里睡觉,就住在牛棚里,这类犯人被称为自由犯。
自由犯不仅能享受一定的自由,工作强度也会大大降低,但要成为自由犯,是有条件的。第一,刑期过半且表现良好;第二,交纳一万元的保证金。
白天山写信回家,表达了想成为自由犯的强烈愿望。因为白天山是全家唯一一个小时候被送出去养的孩子,家里人总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他当时没有被送去老家,他可能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怀着对白天山的歉疚,母亲举债,两个姐姐和大弟弟几乎拿出工作后的全部积蓄,凑齐了这笔款子,汇到新安监狱。
1992年,成为自由犯的白天山,和狱友李宁玉、傅雷军一起,外宿在牛棚中,负责饲养照料17头奶牛,牛棚的宿舍中还配有电视机。工作之余,他们不仅可以去离监狱最近的沙湾县城,甚至还可以坐上大巴去附近的两所兵团城市,石河子市和奎屯市逛一逛,只要当天返回即可。
虽说自由犯足够自由,看起来比较容易越狱逃走,但由于自由犯刑期都已经过半,而且缴纳了大额保证金,逃走并不是个划算的买卖。所以新疆监狱年年有犯人逃脱,但自由犯却几乎没有。
白天山获得一定的自由后,开始实施筹划已久的行动——获取枪弹。
因为北疆的历史和生产生活方式的特殊性,当地枪支弹药的管理十分松散。退伍军人、基层民兵、猎户、普通农牧民手中都会有枪支和弹药。
枪支价格高昂且不便藏匿,但白天山利用自由犯的身份,一有机会,便通过各种交易,从当地牧民手中购买子弹,藏在牛棚顶部。
这一切自然是背着监狱方的,1993年初,白天山还由于在养牛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被减刑一年。
可能是只有大城市来的犯人才能出得起一万元的保证金,和白天山一起放牧的李宁玉和傅雷军也都是北京人。
由于白天山的孤僻性格,和两人都很疏远,李宁玉和傅雷军开始合伙欺负他。脏活累活都让白天山去干,白天山一旦表示不满,双拳难敌四手的他就会被这两人好好地修理一通。
1993年9月的一天,李宁玉晚上没有回到牛棚。没有人觉得奇怪,因为李宁玉经常外出嫖妓,夜不归宿。但第二天李宁玉仍然没有回来,这是他之前从没有过的行为。
傅雷军事不关己,白天山向监狱汇报了此事。
李宁玉还有一年就刑满释放了,并且他的所有东西还都留在牛棚里,按常理他是没什么理由逃跑的。虽然有疑点,但因为没有证据,此事最终以李宁玉脱逃定案。
没有人发现,李宁玉的尸体早就躺在了离牛棚不远的戈壁滩下面。
李宁玉失踪前的一周,白天山就不声不响地在戈壁滩上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沙地的土质使得挖坑非常容易)。然后,他把200元钞票塞进了牛圈的墙壁里。
那天,他趁着傅雷军出门,李宁玉落单之时,对他说:“我的钱藏牛棚里,抠不出来了,你帮我弄出来,我请你喝酒。”可能李宁玉认为白天山是在以一种不失面子的方式讨好他,便答应了下来。
李宁玉找到半截细铁丝,蹲在墙角边,专心致志地钩钱时,白天山在他身后,用铁锤子使劲敲击他的颅骨,李宁玉很快死亡,他的尸体被直接扔进那个事先准备好的沙坑里。
随后,白天山又仔细清理了牛棚,用牛粪掩盖了血迹和脑浆,烧掉自己沾染了血迹的衣服,这天夜里的他睡得格外香甜。
半年之后的1994年3月22日,几乎是如法炮制,白天山找到机会,杀掉了积怨已久的傅克军。
半年内有两名人犯失踪,这回引起了狱方的警觉。经调查,牛圈的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是人血,傅雷军的床铺下还有700元现金,傅雷军失踪的夜里只有他和白宝山两人住宿牛棚。
白天山作为头号嫌疑人被关进小号,单独拘禁了3个多月。在多次提审中,白天山咬定:傅雷军是趁他熟睡之时离开。房间的血迹是三人从前打架时留下的。
因为没有找到傅雷军的尸体,再加上调查中确实发现傅雷军在外有多名女友,欠有赌债等情况,不能完全排除脱逃的可能性,于是傅雷军失踪案作为“悬案”被搁置,白宝山继续回去放牛。
1996年3月7日,白天山如期提前一年获释。
3月12日,他全身缠满积攒至今的75发步枪子弹和50发手枪子弹,回到了北京。
白天山穿着一身绿军服,带着行李,来到了母亲和继父在北京模式口大街的一处单元房里。母亲和继父欢迎他回家,大弟弟在得知消息后,带着妻女立刻赶回父母家 ,全家人吃了顿团圆饭。
第二天,弟弟带着白天山去商场,花了500元为他购置新衣新鞋,又取出1000元给他零花,此后也时不时给他几百元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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