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宇看见酒店的客人来来往往,有的男人带着妻子来吃喝,他心里总有一种失落感。
“嗯,我确实有心事。
你可能不相信,像我这种在农村生活的人,进入这样高档酒店,感觉太奢侈了。”
柳达川:“至于吗,你可并不是普普通通的乡下人家啊!”
孔文宇:“我感觉浑身不自在,很别扭。
就像我在你办公室看见的那位长指甲的同事那样不舒服。”
柳达川笑着说:“嗯,我看见你对我的那位同事很感兴趣。”
孔文宇:“他留那么长的指甲,我实在看不习惯,这在农村是绝对不行的,那么长的指甲怎么干活呢?必须剪了指甲。
留着长长的指甲就不用干活了呗。
像我们农村人插秧,割麦,捡棉花…都需要用手,怎么可能留那么长的指甲呢?”
柳达川高兴地笑起来。
“每个人的职业不一样,脑力劳动者他们在办公室工作,留长指甲不碍事,农民干体力方面的农活,就不能留长指甲了,无可厚非。”
“也许是的。不过我还是觉得别扭,我们乡下人总是尽可能快点儿把饭吃完,吃完了好干活儿,可是咱们现在却是慢慢吞吞的吃啊,喝啊。
“哦,是这样。”柳达川笑着说,“这就是文明的表现:为了享受生活啊!我们工作不就是为了吃好,喝好,穿好吗?”
“文明的结果是这样的话,我宁选择做蛮横的人。”
“你本来就很蛮横。你们孔家的人都很蛮横的。”孔文宇一听这话,就想起了哥哥孔文涛,觉得哥哥太不争气了。
有孔文涛这样的哥哥真是丢人啊!
柳达川夹了一筷子鱼放进嘴里,饶有兴趣的笑着说:
“孔夫子,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要去我岳父宋德宏的家啊?”
“是的,我一定去。”孔文宇说,“虽然宋夫人不是很热情,我也要去。”
“你认为她不热情吗?这是她的风格,她是上层社会上的人嘛,当然很矜持了。
服务员,上菜!…她一向如此。
我也要去的,我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活动以后再去。
你这个人啊,来无影去无踪,你很快从汉云市消失了。
都不告诉我一声。
搞得宋德宏家里的人经常向我问起你,问你干什么去了?
就像我是专门负责侦查你的踪迹一样的。
你是一个很神秘的人,经常做一些普通人不会做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另类的。
让我想起徐志摩的诗:
“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哈哈哈!
是不是?”
孔文宇笑着说:“我吗?我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现在不是来了吗?哈哈哈哈!
徐志摩这诗就是为我写的啊!啊哈哈——哈哈!”
“啊!看你多么快乐!多么幸福啊!多么自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柳达川看着孔文宇的那张脸,有些羡慕,有些失意的说。
“我幸福吗?何以见得?”孔文宇笑着说。
“你前程无量啊!”
“真想不到啊!难道你生活得不幸福吗?”
“我呀,一切已经定型了,没有什么可以变化的了,完了。”
“你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
难道你不是志得意满吗?”
“怎么可能?”
“我现在的生活是一言难尽啊!家里乱成一锅粥了。”
“怎么回事呢?”
“我都不想谈家里的事,想起来就烦心,我都不想回那个家。
钱钟书不是说过吗?
婚姻啊!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你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来汉云市的?”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