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爪子而不用嘴呢,咦,咱又不是野蛮人,弄到嘴里血淋淋的,想什么话啊。
这野兔子也是时刻保持着警惕,在王洛的双爪快要接触到他的后背的时候,灵活一走位,顺便给他来了个兔子蹬鹰。
尼玛,第一次实验竟然失败了,终究不是那会飞的老鹰啊,即使是老鹰也是会失败的,尤其是兔子灵活性也是很厉害的,还会“之”字型拐弯。
就这么着,兔子在前边跑,王洛在后边追,主打的就是一个永不放弃,顺便检验一下自己到底是有多强。
最终王洛变成的细鳄龙技高一筹,兔子会蹦,他也会蹦,而且比兔子还蹦的要远,要快,一双爪子直接按住兔子,又立刻变成本体,这只野兔就被他踩在了脚下。
“咔擦,小样,你追不上你了,老子可以变成人,你行吗?”
毫不客气的把野兔的脖子给拧断,放到一边,又开始了变成细鳄龙继续追寻下一個猎物,在追寻中也越来越有经验,这就是个熟能生巧的活。
最后的结果就是收获野兔两只,野鸡三只,野鸡蛋一窝,外加二十斤左右的大草鱼三条。
“哈哈哈,收获不错,够吃的了,回家,以后这里就是自己独有的猎场了,甚至什么野猪,野狼啥的也不在话下,那就需要自己干点其他更强大的恐龙,吸取他们的属性才行。”
把收货的猎物放到了侏罗纪世界的山洞里,才晃晃悠悠的就往回走。
出了门头沟,再走一点小路,就到了公交车的站点了,此刻他心情那是美的不行,毕竟这金手指彻底摸透了吗。
“小子,这是去哪啊,哥几个没钱吃饭了,一看你这白白净净的就是城里人,借几个钱花花啊,让我们吃顿饱饭咋样?”
走在这段小路上,他穿着没打补丁的衣服,哪怕很简单,但也与农村的人不一样,尤其长的还比较白净,一看就是城里的,现在大家吃饭都成问题呢,都在想办法找吃的呢,王洛这样大摇大摆的走,肯定是会招来麻烦的,普通老百姓是有贼心,没贼胆,可架不住一些不务正业的小混混,二流子之类的人物啊。
这种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会缺的,尤其是在这偏远的山区,更是不少见,俗话说得好啊,穷山恶水出刁民,饭都吃不上了,做一些非法乱纪的事情都是小意思。
所以城里各个单位的下乡人员,像什么采购的啊,电影放映员啥的,一般出门都是带着枪的,就是为了碰到半路劫道的能够自保。
这不就招来了抢劫的了嘛,几个小年轻外戴帽子,斜着眼,拿着棍棒,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
几个人估计属于惯犯了,经常在这条道上从事抢劫活动,穿着虽说补丁摞补丁,但是脸色红润,比较健壮,这是没挨饿啊,毕竟这算是门头沟与城里的必经之路,藏在附近,人多就不出来,人少就出来,身体这么好,就是抢了不少东西,还没监控,抓都不好抓,尤其在这山区,一藏,很难找。
“行啊,哥几个有本事就来拿啊!”
王洛借助口袋的掩护,从侏罗纪世界山洞里拿出了一张大黑十拿在手里晃了晃,笑眯眯的说道。
自己今天摸透金手指的用法以后,就有点膨胀了,打个兔子,打个野鸡不算啥,他想试试跟人打架是个什么样子,正好这几个货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机会难得,属于经验宝宝,那还客气啥,干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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