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关己,自然是高高的挂起。

在呼啦啦的夜风中,任重楼轻快地蹬了两里多地的车程后,入眼便看到租房所在的村子。

沉睡下的乡村,一片乌漆,今晚也没月色。倒是这点响动,惊起了几声狗吠,到家停车后,狗吠起伏几阵,也就无息了。

任重楼租的单间,跟门楼并排,左手上的一间,跟后面房主家住的正屋,隔着中间的大院子。

这样挺好,无论他多晚回来,倒是不会影响到后面正主。

自行车停放在中间的门楼墙边,任重楼正舒坦地热水泡脚,院外窗户被轻轻叩响起来。任重楼心底一哆嗦,差点踩翻了盆子。

“何方妖孽!”

不知不觉间,竟学那个大傻子的口气说话了,任重楼心境动荡地呵斥一声,暗自苦笑。

屋里人有了反应,屋外人高兴之余,就说,“叨扰到仁兄休息,是在下,方才我们刚刚见过面的,就是那个,那个棺椁之旁……”

果然是那个大傻子!

他怎么追到这边来了?

听他气喘吁吁地样子,一路紧紧跑过来的吧。

屋外人身份明朗后,任重楼放松下来,也懒得起身,脚下舒服地相互搓了一阵,就对着窗户说:“是你啊,既然夜明珠得到了,抓紧回家去吧。你也是的,我骑得那么快,竟然都被你找到了,你这鼻子,真是不得了。”

“仁兄过奖,在下的鼻子,确实非同一般,正是循着屎味,才找到此地的。”

原来相同臭的屎味,在凡人鼻子中千篇一律,偏偏那家伙是个谪仙人。任重楼用土疙瘩解决的大便问题,毕竟是不能彻底干净的,在谪仙人的感观中,可是个极大的线索。

那家伙眼见任重楼离开后,自己在天地间一时也找不到归处,就索性跟了过来。

另外,直觉中,他也觉得今晚遇到的此人,性情与举止颇为正派,面对那么大的夜明珠,竟然丝毫没有非分之心。

相比以往几百年的岁月,形形色色的新人旧人中,今晚之人也算是不常见的。

至于夜明珠后来怎么会黯然失色了,短时间内,他还没顾上去仔细探究。总归宝珠依然在手,跑是跑不掉的。

可是,他的实诚话,落在任重楼耳朵中,却是另外一番滋味。

不自觉地,任重楼就捂了下屁股,总感觉自己捂着,才会安全。倒不是担忧别人对什么感兴趣,就是觉得怪怪的。

“好了,好了。”

任重楼没有跟傻子多说的兴致,就连忙打发道:“我们两个,谁也不认识谁的,你快回家去吧,我明早还要上班呢,这就要睡觉了。”

话音刚落,屋内也一同陷入了黑暗。虽然双脚还在盆子里泡着,但不耽误任重楼先拉灭了灯泡。

很明显,这就是坚决的拒客之意了。

关灯果然还是有效果的,屋外之人稍稍静默一阵后,只是传来“那就不叨扰仁兄休息了,在下告辞”。

接着,就是一阵轻缓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次日一早,任重楼照例用开水冲了碗鸡蛋花,干瘪的馒头块浸泡一阵,顿时清香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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