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族中修炼俩天的林夕突然想出去看看了,毕竟按照原身的记忆,作为一只舔狗,不仅不去舔了,连门都不出了,竟然沉迷于修炼,这跟染上学习有什么区别???不妥,非常不妥,所以林夕决定放松放松。
再翻翻记忆,林夕大惊,原身竟然没碰过任何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废物少爷,原身竟然如此洁身自好,按照道理来说,舔而不得的人要么没钱要么没势,可原身两者都有,但竟然不在被拒绝后随便找人泄火,属实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这具身体不行?林夕想到这,连忙检查身体,还好还好,不是身体的问题。
“不应该啊,按照我看小说的经验,这种富家公子哥不应该是花花公子类型的吗?难不成沈清欢那女人真的有那么好看?”林夕想不明白,便不想了,戴个草帽就出门了,别问为什么带着,这不带到处都是打招呼的人,要怪就怪林夕现在的身份太香了。
“有一说一,这里的东西是真好吃。”某个摊位前,林夕一脸满足地吃着不知道什么肉,商家说是什么龙肉,咋也不敢问,万一是真的呢?反正也不贵,只要几百灵石,这东西林夕储物戒指里要多少有多少。原本林夕还想找家看着豪华的酒楼吃的,但一想到前身吃的酒楼菜。唉,还是太高贵了,平民果然还是只配吃地摊,这种在地摊上可以任意横扫的感觉不要太爽啊!
“老板,来200串烤龙筋。”正当林夕吃的香时,一个声音引起了林夕的注意,拜托,大家都10串10串的买,突然有个人要买空,不得看看什么身份?
林夕看着等肉的人,顿时一愣,这一张平平无奇的脸,乍一看没什么特殊,再一看还是没什么特殊,可以说是再普通不过了,就是因为太普通,林夕才感到疑惑,这人吧,多多少少有点特点,就算是大众脸,也会有些许不同,可突然一个过于普通的人出现,就明显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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