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提蓬解下头巾,露出金橘色的头发,迟疑地看了一眼李临清,又是羞愧,又是愤怒地拉低衣领,露出被可怖伤疤覆盖的喉结。

李临清一看问道:“你是阉伶?”

普提蓬迟疑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用百越通用语回答道。

“不是。”

李临清也用百越通用语说:“我听得懂,你说吧。”

普提蓬点点头,继续说道,

“因为长得漂亮,我刚满十岁就被阿母献给领主了,领主对我很好,给我很多漂亮衣服。”

普提蓬说到领主时,脸上带着几分怀念和开心,但很快,他的脸色就变得十分的僵硬。

“……但……但是领主的三太太……”

普提蓬低下了头,而后平静地说道:“在领主家待了五年以后,那个女人趁机把我送给王。王虽然爱好美色,但更爱好歌喉,后来命巫割开我的喉咙,为我换声……”

普提蓬提到此事,抬起头来,脸上一阵冷笑,眼底一片漆黑,捏了捏拳头继续说道,

“巫是那个贱女人贿赂的!他不仅割开我的喉咙还划破我漂亮的脸,把我扔出王宫!可惜!可惜!我没有死!没有死!哈哈哈哈哈哈哈”

守在房门不远处的王五,看了一眼张三忍不住说道。

“这叽叽咕咕地说啥呢?咋说着还又哭又笑起来,怪吓人的。”

“是个命苦人。”

房间内,李临清仔细地观察着普提蓬已经开始泛红的脸。

太阳一照,稍微一动,薄薄的脸皮下就透出血液的红色,破皮的地方,甚至能看青色的血管。

这也就普提蓬为什么以黑纱帷帽斗笠示人。

“你认识阿白?”

“原来她叫阿白。“

普提蓬说起记忆里救了自己的女人,脸上的戾气一扫而光,多了几分淡淡的温馨。

“她救了我,虽然她年长不了我几岁,但她真的像阿姆一样照顾我……”

母亲为了生计,对普提蓬几乎没有什么关心。后来一听人说,漂亮年幼的普提蓬能换三个银币就迫不及待地把普提蓬卖了。

进入领主府后,照顾普提蓬饮食起居的老妪,因为自己早逝孙子的缘故,总是对普提蓬上心一些,普提蓬叫她阿姆。

经历过领主三太太后,加上府中,宫中排挤针对自己的年轻男女,普提蓬看到阿白的第一眼也是害怕的,认为自己死定了。

后来是阿白救了自己,还传授自己巫蛊和刀法,虽然没有童子功,但弯刀上有毒,有法咒,普提蓬自保可以说是绰绰有余。

学成后,普提蓬暗杀了收贿赂的巫,又日夜兼程来到领主府里,杀了三太太,杀完三太太之后,就看到了宠爱新人的领主。

普提蓬这才意识到,针对他的其他伶人们还有三太太,同样都是被领主蒙蔽和哄骗的。

领主朝三暮四,喜新厌旧,这些人在他眼中连一条狗都不如。

普提蓬一刀刺穿了领主,掏出从三太太房中的拿来金银珠宝,抓了一把,递给领主怀中一脸惊惧的新人。

在侍卫赶来前,普提蓬早已逃之夭夭,化名普提蓬,在南阳边境生活几年后,取得外邦人合法入南阳文书后,就进入南阳,一边想办法维持生计,一边完成阿白的志愿。

普提蓬在回忆过往的经历时,李临清也渐渐回到那段模糊的时光。

阿白出访暹罗时,曾来信给殷乐,殷乐一脸兴奋和开心地拆了信,大声念给彼时还在殷乐身旁的李临清。

“阿清,你看!小白来信了!信里面还说救了一个伶人呢,小白不会是看上人家的美色了吧?哈哈哈哈哈”

李临清脸上带着温柔地笑,打趣道:“阿白一心只有山神母亲,哪里看得上凡人?”

殷乐噘了噘嘴,点头道:“也是,那个榆木脑袋能知道什么?不过好羡慕她可以吃徒良吃到饱。”

“你要是喜欢吃就差人再弄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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