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老二走到跟前,五个乞丐围了起来。他们挑的这个位置不错,虽然马路上人很多,但是旁边有另外一家店铺的墙,给他们制造出来一个墙角,成了人流的避风港。

老大从怀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些剩的鸡骨头,还有个鱼尾巴,还有一些虾的头。老二也从怀里拿出一个油纸包,东西更少了一些,一块猪骨头,可能是一片也可能是两片抓碎的牛肉片。

虽然东西不多,但是老三老五还是发出惊叹声,“(*@ο@*)哇~”

王一怎么可能不合群呢,慢了半拍,立刻也“哇——”

几个小乞丐围坐在一起,开始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王一早上已经吃过一次了,而且白天又饿了一天,现在又是饥肠辘辘的时候,所以对于直接用手抓吃的,基本上没有什么抵触心理。王一现在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就是和大家一起吃了起来。

手也没有清洗过,直接用手抓一小撮混合菜,塞进嘴里。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盐的甜的酸的,各种味道都混合在一起。然后再抓起几根面条,或者用手撕下一小块馕饼,一同塞到嘴里,和嘴里的味道混合着淀粉香一同吞咽下去。

破罐子里的东西都吃完了,最后,油纸包里的肉食摆在中间。或者捏一小丝鱼肉;或者把一个虾头扔进去里嚼得吧吧响;又或者拿着一个鸡骨头,把两边的残肉或筋膜撕咬下来;又或者直接把鸡骨头两端的脆骨咬下来吃掉,继而把红骨髓全都吸了。

终于,所有能吃的,全都吃完了,手指头也舔了一遍。

老二把剩骨头用油纸包了,然后独自离开,大概是去扔垃圾去了。十分钟,老二提着一个罐子回来了。这个罐子是早上装粥的陶罐,现在里面装了一点河水。老二把水倒在那两个破罐子里,老大摇了摇破罐子,大家一人一口,把菜汤面汤混着水喝了下去。这两个破罐子也算是被涮过了。

“好了,大家都吃好了,我们回家休息吧。”

老大把那个好的陶罐别在自己腰间,让王一躺在两个竹竿之间,老大和老二把王一抬了起来。王一用两个腿弯和腋下卡在竹竿上,被抬着走了。老三和老五一人抱一个破罐子,走到河边,老大把那个好的陶罐放在一个角落。然后几个人继续走,半路上,老五放下一个破陶罐。走到北市附近时,老三也把破罐子放好。难怪白天没有看到他们从哪里取得的破罐子,原来是放在半路上。

这个城市还是挺大的,没想到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多小时。

王一跟其他几个小乞丐套着话。

“老大,我脑袋被打了一下,好像以前的事情想不太起来了。”

“没事,以后慢慢会好的。”

“我昨天是为什么去偷那个赵大财主的?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你还说呢,你之前一直都不安分,一直想着偷一把大的,然后大家以后再也不用当乞丐了。大家有钱了,吃饱了有了力气,找个工。”

“但是那些有钱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能偷得手的。不过,听说你三岁之前一直都是呆呆傻傻的。咱们就这么些个街坊,我都怀疑你是不是魂魄不全了,之后好像突然就正常了。现在咱们几个人,就是你的脑子最有主意,经常有一些突发奇想的主意,不过也就难得灵光这么几次。”

“哈哈,是啊老大。不过,他这脑子虽然灵光这么几次,但是还是不太灵。去偷赵大财主,结果人家的银子太重,他拿不住直接当面掉地上。”

“呵呵呵——”“嘻嘻……”

好吧,现在是王一的社死时刻。当然,现在王一还不知道老大说的魂魄不全是什么意思呢,不然他后面也不会被吓个半死。

“老大,我们现在是什么朝代?”王一接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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