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十一月二十三日。阴天。

赤鬼国东北地区河杨省,距离江河市不远的明江(盘龙河)边。

岸边的孩子正在愉快地玩耍。

一个黄皮肤小孩抱着球狂奔,结果脚一滑,摔倒了,人没事,球却是滚出了“赛场”,掉进了明江里。

那小孩有些怕水,不敢下手,想用手勾,手又不够长,畏畏缩缩的,像一只怕生的小狗。

李伯端手拄拐杖从场边经过。

他现在的形象并不好:佝偻着身子,吃力地背着脏兮兮的背包,头发乱糟糟,下半身穿着破旧的老人穿的裤子,上半身是一件(偷来的)格子衫,赤脚而行,拐杖是从树上扯下的。

“嘿!”那小孩向他挥手道,“能不能把你的棍子给我用一下,叔叔?”

回头的小孩看到李伯端,还把他的年龄认错了。

“得!”他看这水不深,更谈不上湍急,他对那小孩大声喊道,“我还是下去给你捞上来吧。这拐杖不一定够长。”

他话刚说完,就丢下拐杖和背包,带着脏兮兮的衣服下河捞球。

到底是修士,哪怕法力低微,不谙水性,还是轻松地把球扔了回去。

那小孩看到,顿时喜笑颜开,乐呵呵地捡起球,跑去和其他小孩玩球了。

李伯端没有上岸,而是游到小孩们看不到的地方,认认真真地洗起澡来。

过了好久,方才洗干净。

这时他才想起,自己忘了拐杖和背包。

当他回到原地,原地只剩下小孩们画的白线,东西已经不见了。

是那些小孩?

靠!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偷窃,何等的恶习!

虽然自己也干过就是了。

凭借对自己法宝的感应,他很快找到了那些小孩。

当他找到他们时,有几个小孩正在争抢他的拐杖,叠在一起,扭作一团;背包是打开的,露出里面的铝锅,打火机和其他工具。

刚一碰面,就听到他们异口同声地喊道:“你好,叔叔!”他们的声音悦耳动听,带着笑容。

李伯端很恼火,他们笑的越开心,他就越是愤怒。

“道歉!”他顶愤怒地喝道。

他指着正拿着他拐杖的小孩。

“抱歉,叔叔!”那小孩顶愧疚地说,“我不该拿您的东西。”

哎——!

原谅他们吧。

李伯端仔细检查,背包里的东西一个没动。这些小孩看来也不喜欢“野炊工具”。

“算了,我原谅你了。”他笑道。

不知为何,他想跟着这些小孩走。可能是人天生就喜欢聚集吧。

“对了,叔叔,你要不要去我家吃饭呀?”

路上,那个拿着他拐杖的小孩没来由地问。

“嗯。”他略加思索,便答应了。

走了好久,其他小孩都不见了的时候,才看到远处有一户人家。

“爸妈,你们看我给你们带回来了个啥?”

那小孩开心地笑了。

屋里也传来两道欣喜的笑声。

……

饭菜做的不错:米饭很软、很香,肉也炖得很烂。

他自从上次在那户老人家吃过一顿后,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这般像样的饭了。

只是……

这肉是从他身上割下来的呀!

李伯端被像狗一样锁在门口,整个人灰头土脸,无精打采。

他记得那天,他俩进了院门,那小孩对他说:“叔叔,你帮我拿一下球。”说着,便把“球”递到李伯端手里。

可到了手上,他才发现:这哪是什么玩具球,这分明是一颗被它啃得坑坑洼洼的骷髅头!

李伯端看着那“小孩”递过来的骷髅头,大惊失色,露出了顶恐惧的表情,倒退着走出院子。

那小鬼很开心、很得意,很满意这次的恶作剧。

它一点也不担心李伯端逃跑:“凡人”的速度,在它看来就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更何况,眼前这人已经“吓傻了”,不知道逃跑。

他当时是想动用法力,直接一走了之的。但转念一想:那小鬼口中的“爸妈”应该还在屋里,虎视眈眈。一对二他有信心,打不过还能跑;一打三,直觉告诉他应该隐忍、伪装,不要暴露自己修士的身份。

因为相信直觉,他被抓住了。

之后,是顶新鲜的烹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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