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向阳借住在高山公社的卫生所里。

陈丽颖作为知青,带着她妹妹跟其他两个女知青住在文化站。

不过因为下午闹了矛盾,所以陈丽颖带着苏苏在卫生所这边,倒也不着急回去。

晚饭是在食堂解决的,这会儿吃的正是大锅饭,味道不算好,反正能吃,白菜炖豆角,土豆孬茄子,再加两个大窝窝头。

正吃饭的功夫,没人注意到,有两个知青不见了踪影。

此时村口小树林里,右手还打着绷带的王竟中,居然正跟另外一个女知青一起。

那女知青叫陆小梅,长相普通,脸上还有些许雀斑,因为经常干活,皮肤晒得通红。

今天下午也是她率先阴阳怪气陈丽颖。

“手还疼不疼?”

“废话,当然疼,那个狗杂种,还有陈丽颖这个贱人。”

“哼,现在知道只有我对你好了吧。”

“是是是,你快点吧,我现在火气很大。”

这会儿天色逐渐暗了下去,农村的夜晚是很黑的,尤其没有路灯等照明的情况下。

微薄月光下,甚至看不清人脸。

也就这时候,王竟中按着陆小梅的脑袋。

“哎呀你干嘛,猴急猴急的......”

“你别咬我腿啊。”

“啥玩意我咬你腿?”

哼哼~

正当二人脱衣服的时候,陆小梅感觉有东西在咬她的腿,拱来拱去的。

突然,几声哼哼打断二人的动作。

一股腥臭味传来。

“啊!”

陆小梅感觉自己的小腿被咬了一下,血肉撕裂的痛处让她喊叫起来。

手上一用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东西就朝后面拉去。

“啊!”

王竟中却发出了比陆小梅更加高昂的尖叫。

那拱人的生物也被吓到了,用力拱翻了二人,在麦田地里不停的乱窜。

“啥声音?”

由于卫生所就在村口旁边。

此时李向阳以及几个陪同病人的村民全都听到了动静。

下一刻,一道黑色的影子就从村口冲了进来。

“野猪羔子下林了!”

“快,快按住它!”

靠近村口的几户人家都反应过来,几个精壮汉子拿着镐子,锄头就冲了出来。

李向阳看到那道影子,眼中更是闪过一丝怒火。

好家伙,自己正想着什么时候能抓到那拱翻了自己的野猪呢。

没想到它这就送上门来。

这不正是拱倒了自己的那头黑野猪嘛。

“哎呦,我的老腰哎。”

“快,快拦住它!”

不得不说,发起疯的野猪,那是真拦不住。

就算是过年杀猪,要是那养的猪跑了,都得十几个大汉按住。

更别说是这发狂的野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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