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

东北师范大学。

陈晓玉抱着书本与室友走在校园的道路上。

她已经入学半个月了,大学生活比她想象中要充实得多,所见的每一张脸都满怀着希望和精气神。

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是千军万马杀上来的天之骄子,是未来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

“晓玉,我们文学社今天有活动,研读《棋王》,你要一起来吗?”

一个高高大大的青年从后面蹿了出来,面带微笑地问道。

“不了,我今天要回家。”

陈晓玉摇头,淡淡地回答道。

高大青年脸色一滞,又看向一旁的女生,犹豫再三道:“那,甄萍,你去吗?”

“不去。”

甄萍更果断,脸色还有些不好看。

邀请完一个女生,人家不去,再当面邀请另一个女生,她要是答应了,以后永远在陈晓玉面前抬不起头。

高大青年悻悻离去。

甄萍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个秦朗是文学社有名的才子,还是咱校篮球队的,文武双全,多少女生的梦中情郎,你真就没一点动心?”

“我觉得我们现阶段的任务应该放在学习上,放在建设四化上,而不是个人的小情小爱。”陈晓玉一脸认真道。

“又来这一套,在别人面前装装就算了,还想糊弄我?”

甄萍眼露促狭,“我可看见你好几次看信写信,肯定是早有小情郎,即便不是也绝对有好感,啥时候领过来见见呗,让我看看到底是多优秀的男人,能把秦朗给压下去,还把我的晓玉给迷成这样?”

陈晓玉脸一红,拍打了室友一下,说道:“你觉得秦朗好,刚才怎么不跟他一起去参加研读?”

“人家看不上我啊,再说了,我也不喜欢他那一款,感觉心思忒多,明明大家都是大学生,就显得他社会气息浓郁。”甄萍撇撇嘴道。

“那怎么又突然要研读《棋王》,我记得半个月前《长春》杂志复刊号发行的时候,文学社不就研读过了?”陈晓玉好奇道。

“前几天不是出了《棋王》的单行册,之前这小说的名气就局限在北方,现在在南方也火了,无非就是文学社见学校里出现了许多新读者,就想着办个研读活动来扩大影响。”

说到这儿,甄萍笑嘻嘻道:“听说温州那边已经有大学组建了作者顾明的书迷群体,叫什么明社,我看是模仿梅兰芳先生的戏迷组建的梅社。”

后世的粉丝群体,其实自古就有了,早已屡见不鲜。

例如民国时期,作家张恨水的粉丝就被称为‘恨水迷’,这里面就包含了鲁迅的母亲。

戏迷群体就更多了,梅兰芳的粉丝群体叫‘梅社’,尚小云的就叫‘醉云社’,荀慧生的则从前者早期名剧《白牡丹》里取头字,叫‘白社’。

陈晓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轻咬了下嘴唇。

他现在已经走到这个高度了么?

自己母亲说过,上了大学以后,自己会碰见更多更优秀的人,到时候就知道她的决定有多对了。

可是妈妈……我怎么越看越觉得您错得更厉害了?

……

“好!”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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