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以前没见过呀。”

隔壁摊主有些傲慢的看着洪羽,这是一个比较奇怪的哲学现象,大部分地区旧人会看不起新人,除了情场。

洪羽笑着说:“啊,第一天摆摊,还请多照顾。”

“干点什么不成啊,非要来摆摊儿。”隔壁的另一位说道:“丰饶平原上的赚头,可比这个大市场里面多多了,年轻人怎么能这么畏首畏尾呢,大好的年华,就应该去拼搏,我年轻的时候,那叫一个猛,看不上的大市场的仨瓜俩枣呢,也就是年纪大了,才来这里摆摊儿的。”

洪羽可以理解为什么这家伙喜欢对自己说教,因为他也是卖符咒的,两个摊挨在一起,这不是冤家牌吗?

这个大市场是讲规矩的,他没办法对洪羽出手,只能从言语上对洪羽进行挤兑,看洪羽的年纪不大,万一热血沸腾了,把洪羽挤走,自己的生意也能好一点。

这话就有点难回了,说重了有挑衅的意味,说轻了自灭威风,好在他以前是开茶楼的,三教九流都有接触。

“这不是还没有装备吗,卖点符咒赚钱好买装备,丰饶平原好歹也是处处险地,我还没见过什么猛人敢光屁股去丰饶平原的。”

周围的摊主都哈哈大笑,那个卖符咒的脸涨得通红,但是他不敢有所异动。

不要说大市场,就是整个启灵城,他也不敢动洪羽分毫,动了洪羽就是砸自己的饭碗,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年轻的时候真的是在富饶平原讨生活的,大市场已经是他唯一的退路了。

这些老人,谁不知道谁的底细,这家伙也好意思炫耀自己的年轻时候的战绩,少年时全凭一股血勇,确实在丰饶平原打拼,现在年纪大了,本身资质又差,没有师承,修为一直提不上来,只能在大市场混晚饭吃,就这种丢人的简历,他也只能跟洪羽这种新人装杯一下。

他也没想到洪羽敢反刺他两句,自己年轻时候,就算再猛,他也没有光屁股去丰饶平原的,不过倒是有光屁股从丰饶平原回来的经历,碰上更猛的人,给他扒了个精光。

“拉莫斯,我记得你有一回可是光屁股回来的。”周围有了解底细的人调侃道:“难道那回你真是光屁股去的丰饶平原?”

“你特么记错了吧,再好好想想。”

“没错,当时你是跟我借的衣服回来的,这我能记错吗?”爆料的那位笑着说:“你们族特有的肌肉结构,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这要是没看见过你的裸体,我哪有这么清晰的画面,想想都恶心。”

周围的人笑得更欢了,拉莫斯一甩宽袍大袖:“行,小子,我记住你了。”

“关我屁事儿。”洪羽莫名其妙的吃瓜吃到自己身上,不客气的回怼。

拉莫斯威胁道:“有本事,你小子别出大市场。”

“威胁我呀,大市场内和大市场外有什么区别?”洪羽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表情说道:“有能耐你就在这动手啊,我虽然修为不如你,但是保命的底牌可比你多。”

别的不说,就他师傅送他的那一件生存战甲,足可以抵御启灵城最顶尖高手的攻击,要不是洪羽洪羽怕引起别人的觊觎,早就可以在这个城里面横着走了。

“小子,我今儿还跟你磕上了。”

拉莫斯找到市场的管理人员,换了一个比洪羽好的市口,当然是要花钱贿赂。

他那个位置可以看到洪羽的位置,但是要买东西的人又恰巧会从他那边经过,要是操作的好,可以把洪羽的生意全给截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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